第72章 土改十大條例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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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昌與姬發見諸將情緒亢奮,齊聲呼應之情景,皆是心中頗為欣喜,暗自點頭讚許。
片刻之後,諸將逐漸止住喊聲,易玄微微點頭,隨即抬手往下壓,示意諸將坐下,接著道:
“諸位請坐,我知諸位皆是武藝非凡,勇猛之將,並非無能懦弱之流。
但是,倘若給諸位一百瘦弱殘兵,能否戰勝敵方一百精兵呢?”
太顛大聲道:“大公子,一百老弱殘兵如何能與一百精兵戰而勝之,此乃絕無可能之事。”
易玄看著太顛笑了笑:
“太顛將軍言之有理,正常情況之下,確實如此,除非帶兵之將,力大無窮,可以一敵百。
在場諸位皆是猛將,可有能以一敵百之人?若是誰能以一敵百,請起身受我一禮。”
易玄頓了頓,見諸將無人起身接著道:
“我很欣慰,在場之諸位將軍,並無狂妄自大,目空一切之輩。
尋常之人絕無可能以一敵百,何況敵方乃是精兵,並非老弱殘廢之流。
戰場廝殺,兩軍相遇勇者勝,勇乃是將士勇猛、不畏縮、心狠辣、出手快,方可戰無不勝,攻無不克,所向披靡。
然而,將士若無高強之武力,出眾之氣力,見敵而先怯七分,如何與敵人廝殺?
若是僅僅是將勇而兵弱,兵不合將,將必然寡不敵眾,又何以為戰?
其次,精良甲冑與鋒利武器,可讓將士們儘可能殺傷殺死敵人之時,得到最好之防護。
再強之軍,倘若手無寸鐵,亦不能與手持利器,身穿甲冑之軍搏殺。
諸位皆是久經沙場之猛將,理應知道戰場之上搏殺,你來我往,兵戈無情,混亂無比。
戰場之上,乃是雙方拼命搏殺,你死我活之局,殺得越快越好,不將對方殺之,對方便會反殺之,絕無手下留情之事。
通常將士多者,佔據絕對優勢,亡命者、心狠手辣者,遠勝於膽小如鼠者。
若是雙方人數實力相若之時,擁有精良甲冑、鋒利兵戈之軍,將會具有壓倒性之優勢,甚至是以少勝多。
將貴於謀而不在於勇,兵貴於精而不在於多,器重於用而不在於形。
將士勇猛之勢,兇悍之氣從何而來?
由自身強健體魄而來,由自身高強武技而來,由自身精裝利刃而來。”
眾人聞言盡皆點頭認可,易玄接著道:
“由此可知,精兵之重要,精兵何來?自是來自於民。
諸位可試想,倘若我西岐之民,盡皆安居樂業,豐衣足食,體魄健壯。
不論老少,手持農具下地,是為健壯農夫,持有利刃上陣,即為精兵猛將,殺敵如砍瓜切菜。
試問有何人膽敢妄動兵戈,冒死來犯我西岐?有何人膽敢隨意欺辱我西岐之人?”
易玄問話之時,刻意加重語氣,言詞慷慨激昂,把眾人唬得盡皆激動異常,神色興奮,算是被易玄成功洗腦了。
諸將齊齊起身對易玄施了一禮道:“我等多謝大公子教誨!”
易玄擺了擺手:“諸位無需如此多禮,請坐。
我方才之言,乃是告知於諸位,民為立國之本,乃是重中之重,需得放在首位。
民眾猶如水,在座諸位乃是水上之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若是水如溪流,豈可載舟行之?水如海域,方可載舟遠航。
不可為眼下些許利益,棄民於不顧,做鼠目寸光之人。
言至於此,諸位若是贊同改革之舉,我可細說改革之法,此後需得諸位全力以赴,極力促成此事方可施行。
倘若諸位不贊同改革,亦可提出異議,此乃關乎我西岐所有黎民之大事,諸位可仔細思量片刻,不必急於答覆。”
易玄言罷,起身對眾臣拱了拱手,轉身對姬昌行禮之後,走向作坊之外。
邑姜帶著春蘭與冬梅,身後跟著幾個兵卒,兵卒手中提著水壺,端著茶碗,等候於作坊之外。
顯然是邑姜見眾人議事許久,前來送茶水,又見到正在議事,因而並未靠近等候於此。
易玄走到邑姜近前柔聲道:“夫人,吩咐春蘭與冬梅送來即可,何須親自前來?”
邑姜俏目流轉,溫柔的看著易玄笑了笑:
“夫君,父王來此,妾身豈有不前來拜見之理?只是眼下父王正在議事,妾身不便拜見,只得等候於此,待到事了再行拜見父王。”
易玄道:“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