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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很快他就發現那個老頭十分眼熟——他有一個禿腦瓜子,愷撒似的蓄了一圈細軟的黑色毛髮;臉膛紅潤,脖子也紅潤,下頜像鬥牛犬一樣鬆垮,潛伏了三層長著胡茬的肥肉。他似乎很熱,沒有打領帶,襯衫的領口敞得很開,露出毛茸茸的棕黃色胸毛。他肯定問過醫生能不能把胸毛移植到頭頂上去。這就是伊萬諾夫的岳父,一個富有的、醜陋的、惜才的、多少有點兒重男輕女的和氣老頭。
老頭一眼認出了伊萬諾夫,朝他揮手,氣勢磅礴地走了過來。他的岳父以前是個士兵,在戰壕裡聾了一隻耳朵,再加上老大粗慣了,總愛大聲說話;他沒文化,卻非常喜歡討論文學,參加文學沙龍,討論藝術與人生的關係。他是個附庸風雅的老頭,伊萬諾夫就是他附庸風雅最好的證明。
伊萬諾夫有些驚慌。他想要的是錢,而不是一個活生生的、雄赳赳的、臉紅脖子粗的岳父!可是岳父已經朝他過來了,他拖著行李箱,拿著油膩膩的椒鹽捲餅;捲餅的油蹭到了他兩撇翹起的棕黃色鬍子上。他滿不在乎地用手背揩了兩下,於是長著肉疣的手背也變得油光鋥亮。
“我收到你的航空信後,就坐火車趕了過來。為什麼會缺錢呢?是出版社給了你太多壓力嗎?還是今年文學界的風向變了,詩歌的稿酬變少了?其實我覺得你的小說寫得更好……”
岳父吃完椒鹽捲餅,打了個響亮的飽嗝。伊萬諾夫驚恐而羞恥地看見了他肥厚而鮮紅的舌頭。打完嗝,他開始挖鼻孔,鼻子裡的小玩意兒弄得他很不自在;可是怎麼也挖不出來,於是他像街上人人避之不及的老人一樣,用手狠狠地揪住鼻子,震耳欲聾地擤出了一堆穢物和幾根黑毛,然後若無其事地拿帕子擦乾淨。
哦,天啊,天啊,天啊……這簡直是他最害怕看到的場景。他沒有錢,全靠這個粗俗的老頭和他的女兒,才有了今天的一切。他吃他們的,用他們的,穿他們的,住他們的,卻始終為他們感到丟臉——沒辦法不感到丟臉——這老頭居然穿著亮紫色的羊毛襪子,上面還有洋紅色的星星圖案。他是故意的嗎?明知道女婿住在一家金碧輝煌的大酒店裡,還穿成這樣進來;跟他的女兒一模一樣,明知道他要去一所歷史悠久的大學演講,還穿著邋遢的圍裙接送他,逢人便說自己是伊萬諾夫的妻子,弄得學生都用古怪的眼神瞧他。
“剛才說到哪兒了?——哦,你的小說!”天啊,這老頭幾乎是扯著嗓門在喊,大廳裡已經有人轉頭看他們了,“我一直想知道,上個月你寫的那篇短篇小說,男主人公的妻子為什麼不愛他?”
伊萬諾夫沙啞地說:“那不是重點……”
“可我就好奇這個。”
一位頭戴黑帽、身材高挑的女士從旁邊經過,藍眼睛冷冷地看了他們一眼,豎起一根手指放在自己唇上,示意他們小聲說話。
伊萬諾夫臉一下子漲得通紅。岳父卻沒有注意到他的窘迫,在他看來,男人不管做什麼事,動靜都應該“大”,越“大”越好。而且,到了他這個年紀,動靜“大”也說明身體健康,充滿活力。沒人會喜歡娘們兒唧唧的男人。女婿什麼都好,就是太文雅了一些。不過他是個作家,倒是可以理解。
伊萬諾夫卻不認為這樣的“大”是一種美德,雖然他平時也追求大碼尺寸,但顯然不是這樣的“大”。他垂著腦袋,整個人被羞恥的浪潮淹沒了,說不出話來。岳父卻還在催促他回答男主人公妻子的情感問題。
妻子為什麼不愛男主人公?能有什麼為什麼,當然是因為男主人公相貌醜陋,身材矮胖,舉止粗俗。那篇小說的重點,也不是他們倆為什麼不相愛,而是男主人公因為一時激憤想跟妻子的情人單挑決鬥,然後又因為貪生怕死而臨陣逃脫。②讀者都說他這篇小說相當幽默地諷刺了當時的社會現象,形象生動地刻畫了女人愛慕虛榮、男人死要面子的模樣。他為此非常沾沾自喜。這個老東西卻一直在問他一個和小說主題毫不相干的問題,他真的受夠了這種附庸風雅的蠢貨。
岳父則自以為提出了一個精妙的問題——連作者本人都回答不上,不是精妙是什麼——開始發表對這篇小說的見解,都是一些毫無意義的見解;比如,男主人公作為有錢人,不該去印度出差,他去過印度,整條街都是瘦骨嶙峋的窮人,根本沒什麼好出差的。
印度只是他隨手寫的一個地名,換成柏林巴黎也一樣,沒有任何影響。這個老傢伙能不能閉嘴。周圍看過來的人越來越多,他要不要謊稱頭疼,回客房睡一覺?可這個老東西還沒有給他錢呢。他渾身上下只剩下五十美元,還能住兩天酒店,兩天後就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