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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告人的潛臺詞是:圖書館和洗衣店等公開場所可以“露身”,而且他已經有了這種習慣,為什麼停車場這種公共場所就不能呢?
該州管理就業的官吏從“尊重人權”的角度出發,決定受理這宗案件,調查該人是否屬於因個性問題而在就業上遭到“歧視”。
結果,上告人竟然勝訴。法庭作出兩條決定,要麼讓停車場老闆僱用該名男子,要麼就要陪上一筆不匪的官司費。老闆只好選擇了前者,並向法院支付了上告人的訴訟費。
第三條小新聞更有意思。這是1994年聞名全美的索賠案:一位老太太在麥當勞快餐店就餐時,被熱咖啡燙傷了陰部,上告法庭後,竟獲得三百萬元的鉅額賠賞。
連《紐約時報》的記者都頗帶調侃味地寫道:“問題在於:店家售賣咖啡給老太太,是讓她放在桌上,不是要她夾在兩腿之間——燙傷了那個部位的啊。”
言外之意是,責任應由老太太自己負擔。
周山嶺的大腦每隔幾天就要被這樣的奇聞異事刺激一下。他唯一的感覺是:原來人們也可以這樣生活的啊。
國內的學友和老師問他在美國生活怎麼樣,周山嶺可巴憐憐地寫信說:
“我在美國找不著北!”
周山嶺曾給大學的班主任老師寫過這麼一故事——有一天深夜,我從巴爾地摩乘夜車到紐約去。因為是末班車,整個車廂除了我之外,只有一個醉鬼,橫倒在椅子上,鼾聲大作。一個醜女,緊捏著錢包,神經質地坐在車廂門邊,似乎隨時準備跳下去。一個老頭,將一份皺巴巴的舊報紙倒拿著看。
車子一站站駛去,經過一個不知名的小站,上來一位滿臉橫肉的胖子,臉上還有一塊刀傷。他上來後左看右看,然後毅然決定要坐到我身邊。
後來才知道這個人竟然是越戰下來的老兵。天天被鬼魂所纏。只有靠唸佛度生。
他說,如果一天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