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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的學養、才藝和地位,也犯不著走那步險棋——因為他是歷過險的。他加入的是市場社會的先遣隊而不是敢死隊。文老這位“神乎人”其實不過市場社會流行文化眾多成功的品牌之一。在市場社會尤其是它的白溝階段,產品的成敗在於能否成為品牌,品牌的訣竅在於無所不用其極。從芙蓉姐姐到糞便藝術,從各種張狂之行到種種奇怪之論,市場社會的大小紅人們像狗一樣圍著他們的上帝或顧客——其實也包括他們自己——上竄下跳。在那又豈止“跳牆”的跳躍中,市場體制及文化的活力與邪惡都被髮揮到極致。“極致”當然不是誰想達到就都能達到的,在這方面,文老的先天及後天條件確實出眾。別的不說,只他那一百歲的年齡與十七歲的花心一組合,就快能申報“非遺”和吉尼斯紀錄了——我甚至懷疑同仁堂有沒有想過買斷文老千秋之後身泡藥酒。其實,年高而猶“花”的肯定不止文老一個,41但只有文老廣而告之。這樣的廣告誰見了都會一楞,然後駐足圍觀。要知道,在這個注意力經濟時代,圍觀就是商機。
我嘗想,以文老漫長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