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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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記得最後這個女孩顫抖了半天,還是從身上摸出了血淋淋一美元,給了那個的募捐者。
美國啊,美國!慈善、捐獻、公益……是這個國家活力的源泉之一。美國那些著名的私立大學,都是個人捐贈成立的,而且也靠個人捐贈繼續發展。這次來美國,請朋友在百老匯大劇院看《歌劇魅影》,在終場鼓掌時,演Phantom幻影的演員,居然打斷觀眾的掌聲,開始了長達好幾分鐘的勸募演講,一會要大家募捐給愛滋研究,一會要大家資助乳腺癌研究,“捐一百美元,可以得到一張特別版本的招貼畫!捐五十美元,可以得到一張經典版本的招貼畫……門口還有帶特別帽子的工作人員,給個一美元兩美元也隨意……這裡還有我個人的CD……”當幻影說到他個人CD時,全場鬨堂大笑,這是一種善意的笑,因為他推銷自己的CD也是為了慈善……
不過,我寫這篇文章的初衷不是講慈善問題,而是想講講我個人對於金錢的態度問題。
我當時自己捐錢,並且讓那個女孩子也捐,雖然現在想起來非常噁心,但實際上反映了我個人一生對於金錢的態度:李白式的金錢觀——“千金散盡還復來”。雖然當時我只散了一金(一美金),但在剛剛到達美國,手上只有50美元,“前途渺茫後路已斷”的情況下,能夠拿出1美元捐贈給一個根本就不知道什麼東西的東西,確實是需要對金錢的大無畏精神的。民不畏錢,奈何以錢畏之?
我唯一感到遺憾的是,為了我的某種面子和感覺,也鼓動那個女孩大失血,留下了終身遺憾。
我愛錢,但是更愛面子,更愛榮譽,更愛某種金錢之外的東西。謂予不信,在這個一美元流失之後,接下來我遇到了另外一件至今我也歎為觀止的事情,足以支撐我自己對自己的溢美之詞。
我在美國第一次請客:
那是到達美國兩三天之後,住在一個朋友家裡。帶著時差和失去那一美元的驚魂,瞪著一個鄉下人的眼睛,我在努力迅速適應美國。
這個朋友有一個朋友,當時正處於在留學生最悲慘的狀態之中——被先行到達美國的老婆踢出家門。老李在國內是處長,到美國來探親看望老婆,結果卻被老婆逼迫離婚,正處在極其鬱悶狀態。老李打電話給我的朋友,約他晚上去喝酒,我的朋友來美國已經很久,很美國地說:那誰付錢?老李在電話裡說了什麼我不知道,但反正我們就去喝酒了!
夜夜做賊不富,天天待客不窮(2)
這杯酒,也喝出我一生難忘的記憶:因為喝到最後,當賬單遞上來時,這幫人居然一個也不表態,生生地看著我這個剛剛來美國的客人替他們出血買單!
我當時顯然沒有假裝搶著付賬。但賬單來了,老李不接手,朋友不下手,而我在那裡,左手掐右手,雖然掐疼了手,但那個美國酒保把賬單杵在大家眼前,死活不縮手,你說我怎麼能夠不出手?
那次我付了多少錢已經記不得了,大概也就是10美元上下,但這肯定是我一生出血量最大的一次被宰——出血量大,不在於金額,而在於名額,我剛到美國兩三天,這樣的賬單,怎麼也不該派到我窮人家來付這筆相當於我一個月工資和總財產五分之一的鉅款啊!
但我還是付了。幾天前,我把這個故事翻出來告訴在美國生活了很多年的朋友時,他們露出了難以置信的表情,感到義憤填膺,說這樣的人不是朋友。朋友還是朋友,我寫出來這樣的故事,顯然不是為了追回我那失去的幾美元(如果朋友給我,我也要!),但我在追思一個東西:
為什麼有人成功有人不成功?為什麼有人“成功”了也不幸福,有人很幸福儘管看上去也許不甚“成功”?
我寫這篇文字,也不想批評別人對於金錢的態度,而主要是自戀我自己對於金錢的美好心態:我愛你,小平!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有錢時我是慷慨的,但沒錢時,我也同樣慷慨。因為,一個人的價值觀決定了他的為人處事,而不是他的財富量。
就剛到美國幾十小時內發生的這兩次付出來說:第一次我是為了榮譽,第二次我是為了友情。榮譽和友情,實在是比金錢更加重要的東西。在這個“剛到美國,身上只有50美元,月收入只有10美元”的典型環境中發生的這兩次典型行為,毫無疑問,反映了我身上最引為驕傲、我也最看重的一種品格。我號召大家向我學習!
小平您好!小平您好!小平您好!……
寫到這裡,意猶未盡。讓我再講一個令我很崇拜的故事:我有一個朋友,來自江西農村,透過個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