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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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肯妥協。他寧願只要一元錢的象徵性賠償,也要聯想承認侵權。連續兩次法庭判決的有利局面讓他覺得自己這一次也勝券在握。除了官司本身的勝負之外,叫聯想這樣的公司在法庭上出醜還能讓他名聲大振。從某種程度上說,他非得勝利不可,因為這場訴訟關係到他和他的公司的命運。如果能夠成功,那他可就發了,因為將有數百家電腦公司不得不向他交納專利使用費。但是如果敗訴,他就很有可能一蹶不振,因為他所擁有“第三版”專利權已經很少被人使用,也將很快失去商業價值。 更重要的是,王經過幾個月的觀察,認為中關村正在形成一種反對他的力量。根據他當時對一位記者的陳述,他遭到匿名信、小字報和恐嚇電話的輪番轟炸。有個電話勒令王碼公司撤銷對東南公司專利的起訴,否則就搞垮王碼公司。另一個電話說要花5萬元買王永民的一隻眼睛、一隻胳膊或一條腿。第三個電話說要用100萬元買王永民一條命,或者製造車禍置他於死地。那些人身攻擊性質的匿名信也分成三批洶湧而至。1月10日是500封,1月15日是3000封,7月10日是500封。1994年的夏天,中關村的大多數公司還接到了一本肆意侮辱漫罵王永民的小冊子,電子一條街上張貼了無數針對王碼公司的小字報。這一切都在證明,中關村裡有一個陰險的“倒王俱樂部”,正在進行有組織的活動。在這一番控訴之後,他告訴記者,這實質上是一場關於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與反保護的較量。還請記者代他向政府呼籲,為他的人身安全和五筆字型發明專利提供保護。 這場訴訟就這樣分成法庭內外兩個戰場。原告和被告全都具有利用記者影響輿論的豐富經驗。記者們也分成截然對立的兩個陣營。在開始的時候,王永民在利用輿論方面明顯地佔了上風。他是個非常優秀的演講家,說話極具煽動性,雖然不懂計算機,但卻擁有這個行業裡的那種激情。他的陳述說服了大多數記者,以至於在1994年的前幾個月裡輿論幾乎一邊倒地傾向於他和他的公司。當聯想試圖讓一些記者聽聽自己的意見時,記者個個面露難色,他們大都認為“侵權”是板上釘釘子的事。 只有一個叫陶國峰的人意識到事情不那麼簡單。陶是《經濟日報》法制版的記者,在一輪詳盡的調查之後,他站在了被告的一方。他在自己的報紙上接連發表長篇文章,不僅指出王永民的訴訟理由全都不能成立,還暗示王永民所取得的“五筆字型”專利權本來也有問題,這個發明家的歷史本身就是一個“神話”。這惹怒了王永民。他一邊繼續動員自己中意的記者,一邊著手策劃反擊。他給《經濟日報》總編輯楊尚德寫了一封措辭尖銳的信,不僅聲稱陶的文章“無視並歪曲客觀事實”,對全國勞動模範王永民及他發明“大肆攻擊詆譭”,“誤導輿論,干擾司法程式”,還指控陶是“倒王俱樂部”的核心成員。在嚴正要求經濟日報社“嚴肅查處”這個記者的所作所為之後,王碼公司又以黨支部名義編成一份“《經濟日報》記者陶國鋒的所作所為值得注意”,呈送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侯宗賓,並附信懇請書記“在百忙中予以批閱”。    
震動中國的“智慧財產權第一案”(3)
事情就這麼越鬧越大,公司經理、技術發明者、專利所有者、記者、專家、政府官員和執法者全被扯了進來。不論王永民所陳述的這些事情是否屬實,我們都可以知道當時中關村的氣氛的確惡劣。訴訟雙方似乎都成了這種惡劣氣氛的推動者。王永民提出“倒王俱樂部”成員名單上沒有聯想,不過,既然把對手看得像個“黑社會”,當然也就完全沒有和解的願望。 在兩個月的斡旋無效之後,柳傳志決心應戰。儘管聯想此前曾無數次地走上法庭,但那大都是為了解決合同糾紛,而且幾乎每次訴訟都以自己的勝利而告終。可這一次不一樣。由於智慧財產權的侵權行為已經成為整個國家的話題,也讓中國政府在國際交往中感受到巨大壓力,原告和被告又都是中關村裡的成名人物,所以這場訴訟從一開始就具有全域性性的影響力,乃至被當時的媒體叫做“中國智慧財產權第一案”。 柳傳志知道,公司真正的未來依賴於贏得這場被動的官司。形勢看來對他非常不利。從表面上看,王永民的確對“五筆字型”擁有法律和道義的權利,此外還有東南公司和湖南計算機公司一審敗訴的成例在先。所以柳傳志不得不全力以赴來應對。他讓唐旭東向他報告,從法理的角度來衡量,聯想在這場官司中究竟有幾成勝算。 在一番詳盡的調查之後,唐和他的律師小組判斷,王永民的想法並無法律依據。問題的焦點在於,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並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