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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來尋找。等到‘大小非’問題被市場所消化,屆時市場將不會再像2006年、2007年那樣樂觀,至少在三年之內不會再出現。”
從2008年4月24日實行限制“大小非”減持以來,到目前為之,出臺的政策都是在減緩“大小非”減持的衝擊。
2008年4月23日,證監會就出臺了《關於實施〈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有關問題的通知》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業務操作指引》。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從2008年4月24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原來的3‰調整為1‰,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這兩大政策,被稱為”4·24“行情,當時市場普遍認為是大利好。
當日,上證綜合指數報收,創出自1996年12月實施漲跌停製度以來的歷史最大漲幅。兩市創7年以來最大開盤漲幅,收盤漲幅高達9%以上,個股更是有800多家封在漲停板上,短線市場的強勢格局有望延續。出現這樣的井噴局面說明機構心理開始著急,開始瘋狂的搶籌碼,恐怕自己落後了,助漲助跌是他們的本性。但是,事後我們知道,這一次大利好,實在是“大小非”和機構聯合出貨的大良機,也就是從這一刻起,市場開始認識到,機構砸盤和“大小非”減持的恐怖面目。
2008年8月,針對“大小非”的入侵,證監會表示,將研究透過券商中介達成交易,引入二次發售機制,完善大宗股份減持的市場約束、減震和資訊披露制度;同時,開發可交換債券市場流動性管理工具,逐步完善市場內在穩定機制。證監會將與國資委聯合建立實時監測系統,該系統建成後,可監控國有股東的開戶、過戶、交易等情況,方便相關部門監控國有股東的轉讓行為。 。。
二、 股災是怎樣釀成的(4)
為了應付成交量太少的問題,證監會將透過繼續擴大公募基金、推動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及QFII等措施引導長期資金進入股市,並針對當前市場形勢,確定以打擊證券違法的稽查為重點。
證監會救市能夠擊潰“堰塞湖”嗎?
2008年9月5日,證監會終於出臺了新的政策。證監會正式釋出了關於《上市公司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細讀此文,覺得此意見稿有許多值得關注:
此文的主流性質是什麼?筆者把它解讀為利好。可交換債券相當於一個固定收益的債券加上一份標的股票的看漲期權。它解決了上市公司僅僅依靠賣股票彌補缺錢的融資問題。
第一,如果可交換債券的施行,無疑為限售股的解禁,在股市和債市中間搭起了一座橋樑。其實,也為“大小非”尋找到了一條新的通道,有利於減輕對於二級市場的壓力。“大小非”減持之所以這麼洶湧,有一點很關鍵,就是從緊的貨幣政策。信貸緊縮實質上讓很多大股東缺乏現金,只得賣股票。可交換債券推出後,這類股東可以透過發行可交換債券獲得所需資金,而無需拋售股票。根據發行可交換債券的規定,債券投資者將在12個月後分散地逐漸交換其持有的股票,這樣既可以避免直接對二級市場形成衝擊,緩解限售股集中大規模上市對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衝擊,對發債主體來說也可避免直接拋售大量股票造成股價下跌帶來的損失以及不能變現的風險。
第二,可交換債券的發行,在證券市場實現股票全流通的條件下,有利於股東利用這一金融工具進行股票市值管理,也有利於減少大股東由於缺乏籌資渠道而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況。
第三,可交換債券事先鎖定了未來的換股價格。這一點可能為解決“大小非”問題而不顧價格變化的瘋狂拋售行為是有利的。當前的股指之所以跌得很慘,就是在很多的“大小非”減持的時候,由於成本低廉,使勁地往下砸價格。
不過,如果把資金引向債市,投資者的興趣則部分轉移到債市,必然也會分流股市的資金,當前的股市最缺的是增加資金,因為現有資金在不斷地減少。
我也看到不少朋友的討論:“如果我手中有‘大小非’,由於無限制減除,我不但可以賣股票套現金,而且可以發行可轉債,豈不是雙重套現,變相圈錢?”
這裡需要說明的是,對於“大小非”的解禁問題意見不一,主要有兩條思路:
第一種思路是促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