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 (第3/4頁)
浮游雲中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到醫院,他太太第一句話問的卻是:“白眼兒可好?”
生下的孩子平安無事,但白眼兒虛弱無比。據說摩爾根晚上把這隻果蠅帶回家去,裝在瓶子裡,睡覺時放在身旁,白天又帶回實驗室。它這樣養精蓄銳,終於同一只正常的紅眼雌蠅交配以後才死去,留下了突變基因,以後繁衍成一個大家系。
我們姑且不管這隻果蠅是什麼時候出現的(出現的時間大概是1910年5月,那時摩爾根在給貝特森的信中曾謹慎地提到他的“果渣蠅看來有點名堂”),但它總歸是不久就進行了交配。十天以後,產生了1240個後代,差不多全是紅眼。按照孟德爾的術語,紅跟對白眼是“顯性”,所以,可以預料雜交後第一代全部個體都是紅眼(道理是母本只有紅眼基因,每個雜種一代果蠅都從母本得到一個紅眼基因)。奇怪的是,摩爾根的第一代雜種果蠅中卻有3只白眼雄蠅。從遺傳學的理論上講,這種情況幾乎是不可能發生的。比較容易的解釋是“不分離現象”,或者是因為實驗條件控制不嚴,繁殖對或計數時的疏忽——也說不定是盧茨所說的情況造成的。假如盧茨的白眼果蠅存活的時間足以完成一次交配,而送給摩爾根的果蠅中有一隻雌蠅是它的後代,那麼,這隻雌蠅就繼承了一個紅眼基因和一個白眼基因(紅眼來自母本,白眼來自父本),因為紅眼是顯性,所以這隻雌蠅依舊錶現為紅眼,但其繼承了白眼基因的雄性後代將是白眼。要理解為什麼會有如此現象,至少還要有一代果蠅才行。
摩爾根輕描淡寫就把這三隻白眼雄蠅一筆帶過,說“顯然是由於繼發性突變”,並宣佈“本文暫不討論”。三十年後,由於盧茨看敘說而發生爭論時,他在反駁中仍矢口不提這件事。事實上,他改口說全部後代都是紅眼,後來就以訛傳訛,一直沒有糾正這一錯誤。
只消十天又產生了新的一代,用白眼果蠅的後代互相交配,結果符合孟德爾的定律,分離出3470個紅眼,782個白眼,大約有四分之一的後代繼承並表現出這一隱性性狀。雜交一代和雜交二代都沒有融合遺傳——父母本的性狀發生了理想的分離。
摩爾根不分青紅皂白,急急忙忙把雜交實驗結果整理成文,來不及剔除其中的謬誤,於1910年7月7日投給《科學》雜誌(C·D·達林頓現在儲存著這篇著名論文的手稿)。關於果蠅實驗的第一篇論文宣告了一個新時代的開始,誠如加文·德比爾爵士所說,“T·H·摩爾根及其同事所進行的大量的果蠅實驗一掃過去之疑雲,確證了孟德爾遺傳定律之正確。”
不過,首次果蠅實驗的結果也有不正常之處。按照孟德爾式預期值,在第二代中有四分之一雄蠅表現出隱性性狀,四分之一雌蠅繼承白眼基因。然而,摩爾根卻發現雄蠅中有一半為紅眼,一半為白眼,而雌蠅全是通常的紅眼,沒有一個繼承了白眼。
透過進一步雜交,找出了白眼為何多半為雄蠅的原因。用白眼雄蠅同正常雌蠅雜交,後代全為紅眼;白眼雌蠅與正常雄蠅雜交,後代一半為白眼,而且全為雄性。顯然,這個白眼因子(“因子”不久後定名為“基因”)同其它孟德爾的隱性性狀不一樣,它受親本性別的影響。摩爾根提出了一種相當複雜的解釋,其細節是錯誤的,但結論卻很正確:眼色基因(R)與決定性別的因子(X)是結合在一塊的,用現在的術語來說,是“連鎖的”。“事實是這個R同X結合在一起,從不單獨分開”(見圖2)。到1911年下半年,摩爾根和威爾遜兩人都認識到人類的血友病和色盲的遺傳也屬同樣的機制。
儘管摩爾根從史蒂文斯的細胞學研究結果已知雌果蠅有兩條X染色體,雄果蠅只有一條,但他仍然遲遲不肯作出X因子即X染色體的結論。他之所以猶豫不決,有幾個原因。首先,他不喜歡假說,尤其不喜歡必須依賴其他假說的幫助才能成立的假說。他認為染色體理論就屬於這一類假說。第二,他的研究結果與英國研究蛾與鳥類的結果是矛盾的。蛾和鳥類的某些性狀最常出現在雌性身上,說明雌性只有一個X因子,雄性有兩個X因子。第三,如果認為生物的發育是由一些獨斷專行的染色體決定的,這種說法在他看來無異於改頭換面的先成論,環境條件和細胞質都失去了發揮作用的餘地。最後,染色體根本不可能是起決定作用的東西。染色體理論之所以表現得自相矛盾,性決定問題還只不過是其中一條。同樣使人眼花燎亂的是不同物種的染色體數很不一致:果蠅有8條(即4對)染色體,金魚有104條,有一種西班牙小蝴蝶,染色體數竟達380條之多。狗和雞有78條,馬64條,人4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