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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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雖然簡單,但它必然反映著某種根本的結構特徵。他的結論是,在胚珠或花粉中必定含有某種在雜交後代中仍然獨立存在的東西(實際上這就是後來遺傳學家們所說的基因),所以,要麼表現父本的性狀,要麼表現母本的性狀,但不是兩者的融合。再下一代,父本和母本的性狀會同時再度出現,而且保持一定的比例。在表1中,表現為某一具體性狀的基因用黑體字表示。孟德爾指出,“毎次實驗都沒有觀察到過渡形態”,而且顯性(這個例子中)高為顯性)與隱性(低為隱性)形態出現的比例為3:1。再者,“雜種的後代,代代都發生分離,比例為2(雜):1(穩定型別):1(穩足型別)……設A表示兩個穩定型別之一,比如顯住;a表示另一穩定型別,即隱性; Aa表示結合了兩者的雜種。兩個相對性狀的雜種的諸後代中的分寓可用公式A+2Aa+a表示。”
表 1孟徳爾的分離規律
親
本
高…高X 矮… 矮
(個體中的基因都是成對的)
雜交一代
高… 矮X 高… 矮
(全部是雜種,外形一樣,都表現為高稈)
雜交二代
高…高
高… 矮
高… 矮
矮… 矮
(三種型別的比例為1:2:1。前兩種型別表現為高稈,不過第二型別為雜種。第三類植株未繼承高稈基因,表現為矮稈)
後來,孟德爾又進行了一組實驗。他就每一親本選擇兩個性狀進行雜交,看看高株與圓粒的性狀是結合在一起呢,還是互不相干獨自地分離。結果證明兩個性狀的遺傳是分開的,各自獨立的。他也算是碰上了好運氣,因為豌豆恰好有7對染色休,而孟德爾挑選的7對性狀又碰巧分別在這7對染色體上。當然,他本人
並不知道,因為當時染色體還沒有被發現。
後來他又研究了三對相對性狀的豌豆雜交的結果。在每種情況下,性狀的各種可能的組合,他在後代中都發現了。每兩對相對性狀將以9:3:3:1的比例出現。他由此推測出,各種型別的種子出現的頻率是相等的,又由於其中一些性狀是顯性,另一些是隱性,所以產生的後代表現為一種奇特但又可以預測的比例。也許,我們利用由龐尼特設計的棋盤式圖(表2),對性狀的各種可能的組合和比例就更容易理解了。
人們常把孟德爾的發現歸納為兩條定律:(1)分離律:基因不融合,而是各自分開;如果雙親都是雜種,後代以3顯性:1隱性的比例分離;(2)自由組合律:每對基因自由組合或分離,而不受其他基因的影響。
表2高(T)…矮(D)、圓(R)-皺(W)第一代奈種產生的配子(種子)型別
花粉型別
TR
TW
DR
DW
胚
珠
類
型
TR
TR
TW
DR
DW
TR
TR
TR
TR
TW
TR
TW
DR
DW
TW
TW
TW
TW
DR
TR
TW
DR
DW
DR
DR
DR
DR
DW
TR
TW
DR
DW
DW
DW
DW
DW
(這16種可能的後代型別,從外形上可歸納為高圓、高皺、低圓、低皺4類,比例為9:3:3:1。)
可惜孟德爾未能看到他這業餘愛好產生的深遠影響。1865年,在布呂恩自然科學研究會上,與會者安靜地、有禮貌地聽完他宣讀的論文,但聽眾沒弄明白他講些什麼。印成的文稿,定名為《植物雜交實驗》,被轉發到約一百二十所大學和科研機構,但這些院校和研究中心沒有一個植物學豪給孟德爾覆信,甚至沒有一個人表示看過孟德爾的文章。他當時的寂寞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