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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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之。於是其年國人病死者甚眾。是時帝乃立祠,於六月二十七日,詔封五方力士為將軍。青袍力士封為顯聖將軍,紅袍力士封為顯應將軍,白袍力士封為感應將軍,黑袍力士封為感成將軍,黃袍力士封為感威將軍。隋唐皆用五月五日祭之。後匡阜真人遊至此祠,即收伏五瘟神為部將。
後來世人仿此修煉五鬼之術:如五鬼運財,五鬼送子,五鬼消仇術等。我只是聽到你說有五個小鬼就脫口而出,未必是真,因為此術早已失傳,僅在民間有少量懂巫術和茅山術的人會。五鬼運財術是興旺財運的,五鬼送子術是求子的,五鬼消仇術其實應該叫五鬼報仇術才對,用來懲罰自己死對頭的。”
嚮明嘆了口氣,點了點頭:“現在這些小冤魂們哪裡懲罰的是他,簡直是在懲罰我們醫院和那天晚上辛辛苦苦搶救他的醫生。那個死者聽說是個奸商,一天到晚壞事做盡,花天酒地,出事那天也是因為喝多了才撞車的。而到頭來被害得最慘的是我們醫院,他們家僱醫鬧天天在醫院滋事,說是來討個說法,害得我們醫院無法正常運作,老百姓無法來看病。更可恨的是那些記者,為了拍上司馬屁,為了搞這種爆炸性新聞,不惜歪曲事實真相,正好利用現在醫患關係緊張和病人是弱勢群體這一概念在報紙上大放矢詞,搏取同情的同時誣陷我們醫生。而我們鮑院長和IcU主任都捱了打卻無處申冤。”
說到這,嚮明拿出一張報紙出來,上面大書特書《醫院摔死病人?》。
邵易宇一看標題就拼命搖頭:自己也曾經當過一段時間編輯,雖然只是一家花邊新聞雜誌,雖然自己只是為了搞靈異噱頭,但自己好歹也懂得當記者的守則和職業道德:身為一家省級大型報紙,這麼人命關天的大事竟然敢用一個帶問號的句子來做標題。———說白了。這個記者要麼是在用人命玩噱頭,用“死”字和“大問號”來吸人眼球;要麼就是連他自己都根本不知道到底是不是醫院摔死了病人。但他不顧公眾影響,不顧新聞是以事實為準則,已經敢拿來發表。
邵易宇細細將報紙文章看了下去,越看越窩心:“寫這個的人到底是法官還是記者?記者的職責是記錄事件的真相,報道事件的真相,原則上是不能加任何評論,不能加任何主觀色彩在裡面的。可他儼然將自己當成了法官,就算是法官沒有開庭審理之前也不能如此武斷地下結論,叛人對錯啊。你看這———身為記者,他竟然只採訪了家屬一方,連醫院一方的解釋都沒有記錄。就好比打官司只聽被告陳詞,無需被告答辨一樣,真是荒唐。最可笑的是這一段:記者採訪了醫院大門口賣香蕉的小販,他們聲稱:醫院裡面好象摔死了病人。———你們醫院大門口離急診科有幾百米的距離,中間還有幾個功能檢查室擋著,莫非他們這些小販個個都有慧眼通的本領?這種說話不負責任的證人證詞竟放在報道的中心位置來壓軸。唉。不過這個記者還算小心:在摔死前面加了個好象。但這樣更容易誤導讀者。”
嚮明如同遇到了青天大老爺:“不錯。事實的真相是那個瘋子是從精神病院跑出來的,在街上行兇砍人,被人誤送入了我們醫院。我們已經通知了瘋漢的家屬和精神病院來接他回去。本來精神病院的醫生給他穿了束縛帶,他的家屬也按住他了。可他被——…那個附了身,力量大增,突然掙脫了所有人衝出來將車子掀翻,完全是意外事故。”
邵易宇不語,他自己以前就說過,一個殺人犯不能請算命先生到法庭上當證人,從什麼命理的角度來證明被殺人當死於殺人犯之手,說什麼這一切都是命中註定的而來逃脫法律。這起事件中的確有很多“意外”,但這些意外多了卻應該是“意料”之中。
嚮明不是秦陽,秦陽大咧咧的憨直可愛,而嚮明卻善於察言觀色,看到邵易宇沉默,也停止了發言。
邵易宇道:“從事理來說———一個人在商場摔倒,商場都要負部分責任,何況是在醫院?。”嚮明點了點頭:“我沒有說醫院沒有半點過錯,賠錢是肯定的。但這個病人家屬仗著家裡有錢咄咄逼人,一方面在白道上打官司請律師,請電視臺、報紙等媒體記者歪曲事實;一方面請醫鬧來醫院鬧事阻止醫院行醫,妨礙老百姓看病;更有甚者請打手夾在鬧事人群之中動手打人,上到院長,下到主任全部捱打受傷,那怕只捱了一拳頭都肋骨寸裂———…”
聽到這,邵易宇有幾分頭痛:人人都怕靈異鬼怪,其實靈異界有自己的一套靈異法則,不會胡亂害人,而世間最不講理、最可怕、最混亂的還是人們自己。
嚮明指著報紙上一段文字說道:“病人家屬聲稱:事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