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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叫孬子他娘,好一頓臭罵:“老不死的!你想做甚?想扒灰麼?!趁早死了這個心!”
於是,那亂倫之事,便從此掩過。
孬子,雖不醒男女之事,卻也能折騰人。每晚,他上了床,總要拿那陽具去蹭他媳婦的奶;且,一折騰,就是大半宿。
而孬子媳婦,原本是知道咋回事的。只因一開始,不曾敢告訴孬子;後來,便不敢再說了。只得由著他折騰。
那日腳,苦是很苦的。孬子媳婦,只覺著兩眼剛合上,無有睡沉,公雞便打鳴了。她,便起身,忙裡忙外;而後,去上工。
好在,不久肚子便現顯了出來;孬子他娘,亦疼她護她。
斗轉星移。孬子媳婦生得娃子,漸漸長大。
山裡的娘們覺著:這娃子咋越長越不象孬子呢?少不得私下裡議論。山裡的長者發出話來:娃子,象娘、象舅、象外公,也是常有的事。
於是,山裡的日腳,又平平淡淡地過。
村裡,孬子媳婦的弟妹們,亦先後成人。老二,進城當了工人;老三,當兵去了部隊;老四,亦說好了人家,挑日腳準備出嫁……
那年。年底,老三拎了兩瓶地瓜乾子酒,從部隊歸來探家;路過城裡,叫上老二。老二一咬牙,也稱了半斤花生米子。兩人,一同家來,看望憨子。
喝著酒,哥倆便聊到了孬子媳婦。憨子,不聲響;起身,往屋外走。
老二問:“做甚?”
憨子答:“尿。”
老三就手抓了把花生米子,塞到憨子手上。
憨子出了去,就無有回屋。
人們找到他時,他已在河溝溝裡淹死了。河灘上,放著他舊襖上扯下的一塊補丁包著的花生米子,和一雙半新的布鞋。
有人疑惑:河溝溝裡,咋能淹死人呢?村上的長者,即刻發話:活得好好的,誰會去尋死?!
於是,無有人再多言語;大夥一塊動手,幫著料理憨子的後事。
光陰逝去,無有回頭。
孬子他爹、他娘及孬子,皆前後腳去了。
孬子媳婦生得那娃子,也早出去當了兵,且當上了軍官,在外邊討了媳婦、生了娃,也是個男娃子。
娃子與娃子媳婦,也曾要接她去一起過;孬子媳婦,不稀罕去城裡。
如今,日腳比過去好過得多。山地,還了林;林子,轉包給了鄉親。她,每日就糊自己一張嘴巴。
孃家的弟妹們,亦大都進了城。常捎來話,說是離得太遠,就請她多費點心,照看好爹的墳。
孬子媳婦,就守著老屋,守著她爹的墳,及孬子他娘、孬子和孬子他爹的墳,過日腳。
她,時常到墳地上轉轉。也給自己挑好了地方,就在她爹的腳跟前。她想:近些,好說說話;跟爹,說說過去的那些事。
創作於 2006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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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手
顧曉軍小說·一卷《 高 手 》
哪一個的記憶裡,無有一個燦爛、美麗的早晨?!
哪一個,又能夠忘記浪漫的大學時代?!
對於俺,大學生活,那更是――今生、今世,終身難忘!
一進大學,俺就自然而然認識了他。
他,不帥、也不酷;但,絕頂聰明!且,不露聲色。
他是個情場高手。聽人說,小學五年級,就會談情說愛,談過的女朋友,有一個加強排,還外帶半個警衛班。
俺,一開始,就叫他:高手。
俺屬於晚熟的那種,家裡管得緊;都滿二十了,還從來無有同女娃子,私下裡拉一拉手。
說真的:那時候對他,俺只有敬仰。
俺倆有緣。雖同屆不同班,更不同系;但,不知咋的就認識了,談得來、很投緣。
那時,學校和社會上,早已預設了大學生在校外租房;但,異性合租,剛開始流行。俺倆合計:邀兩位本校女生,一起到外面去合租、一快住,也趕一回時髦。
原以為:說說而已。無有想到:他真的很能幹!不到三天,就找到了合適的房子;關鍵,還找到了兩個願意合租的女生。
說搬就搬!
那時,天氣酷熱,可俺的心裡呀,更熱!
俺自告奮勇,一個人趕過去打掃衛生;汗流浹背,毫無怨言。
有人,恐怕又要笑話俺。這,就是:飽漢不知餓漢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