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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村還有一個包辦婚姻與自由戀愛發生激烈衝突的事件,由於其中牽涉了家族利益,自由戀愛險些被扼殺,最後,由戀愛和反抗包辦婚姻的一方勝利了,除了這對戀人的堅持,恐怕還有時代變遷、自由戀愛決定結婚物件漸漸改變了古老習俗的原因。
村裡的男青年強在打工期間與被調查者芳相識,二人日久生情。但強在村裡被父母訂過一門包辦婚姻,娶了本村村支書家的胖女兒。強抗婚不成,被家人暴打一頓後,只得結婚。婚後一星期即離開家外出打工,但這一星期的時間中,這位前妻懷了孕,後來生下一子。家裡的妻子是本村的大戶王家而強是周家後代,王、周兩大家族世代關係不好,更因此事搞得亂七八糟。後來,前妻帶兒子去天津找強,強拒絕見面。芳還給周的前妻寫過懇求信,懇求他們離婚讓位給她,也下過“戰書”,聲稱要獨自一人和前妻母子兩人、前妻的大家
族爭個高下。這場戀愛持續了整整 2年。最終,強與前妻離婚,與芳結婚,算是有情人終成眷屬,自由戀愛戰勝了包辦婚姻。
已經離婚的 49歲的祥是自由戀愛結的婚,她講了自己的戀愛史:我們是別人介紹認識的。他那時候在部隊當兵,人長得也好,那時候人們都願意找當兵的。我長得俊,是三里五村出名的美人,你別看我現在醜,現在醜是老了,這些年又操心,累的。那時候可好看了,長辮子,又白又俊。一見面兩個人都同意了。他從年輕到老,就是喜歡長得好看的,一輩子離不了女人,一輩子不正經。那時候咱哪懂這個啊,雙方老人也挺滿意,見面幾分鐘沒說幾句話就定下來了。 。。
相親和戀愛(7)
45歲的小學教師東是自己戀愛結婚的:我給村裡小學代課,一直到22歲才訂婚,這個年齡在農村算是大的了。因為教師身份一直也轉不了正,隨時都可能回家裡種地,也不敢找吃商品糧的。村裡給介紹一個,說他家條件還行。我當時知道他村裡的小學是新建的,那時候先琢磨要是能到他的村裡教小學,也挺好。第一次見面後就同意了。訂下來,半年就結婚了。
32歲的離婚女人永說:也算是別人介紹的吧。俺們訂婚晚。我26歲時還沒物件,家裡人快急瘋了,全村人都拿我當笑話。後來有人給介紹了××(她丈夫的名字),一般人家都受不了我的脾氣性格,他倒沒說嘛(什麼)。後來就訂下來了。也沒想別的,當年臘月就結婚了。結婚以後,才發現俺倆還沒談過戀愛。性格不合,過不到一塊兒,倆人一個比一個的,誰也不想讓步。
在後村,自由戀愛的自主婚姻大約還有三種情況:一種是同學相戀;一種是打工結識後相戀;還有一種是同村人,自幼就認識。
屬於同學相戀的有好幾對,說明現代教育對於自由戀愛的自主婚姻形式的傳播和合法化是起了促進作用的:
殷(32歲):我們是同學,談了兩年,雙方商定結婚。
王(31歲):我們是同學,談了
3年戀愛,我來決定的。
旺(32歲):自由戀愛
4年多,我決定的結婚。
大批的農民進城打工也是近年來才有的新鮮事,農民這種大規模的社會流動促進了自由戀愛和自主婚姻的流行。村裡屬於這種情況的有:
文(28歲):一塊工作認識,談了半年,是他先提出來的。
臥(23歲):打工認識的,男方決定的。
青(30歲):我在這村裡代課,教小學。一個本村的老師給介紹的。談了有一兩年。
洪(21歲):別人介紹,談了一年半,男方決定的。
李(25歲):自由戀愛,打工時一個單位的同事,談了半年,由雙方商量決定結婚的。
在閻雲翔的東北農村調查中,自由戀愛的比例竟然高達 36% ①,後村的情況還遠非如此。我想,這種區別是地域文化的區別造成的……東北地區傳統婚姻文化遠不如華北地區那麼深厚。即使如此,還是可以觀察到,後村的年輕人比較喜歡自由戀愛這種方式,青年的傾向預示了未來事態發展的方向。
夫妻雙方都是本村人家的婚姻也是近年來才出現的。根據古老的同村不婚的習俗,這類婚姻過去屬於醜聞。後村中,王、周兩個大姓的矛盾起源,除二十世紀三四十年代變革期貧富矛盾外,另一個主要原因是,50多年前王家一個姑娘和周家一個小夥子因相戀而堅持結婚。同村婚姻,引起兩大家族的憤恨。但幾十年過去,現在村中不同姓氏卻開始主動聯姻了。同村婚姻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