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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街坊閒話起來誰不拍手稱快?元柳有沒有這個心思都不重要,到了年紀她都會一副嫁妝把她嫁了。區別在於,如果沒有,考慮嫁在家門口日後繼續來這裡做幫手。如果有這樣的齷齪心思,就嫁的遠一點便是。鄭娘子的好意她心領,卻也沒必要緊張。鄭娘子又問:“大娘得告訴我一聲,毛家是個什麼光景。我也好說話。”“就是普通人家,在我看來窮了點。這個倒不用愁,那是我們小姑留下來的人,我不會薄待了她。毛家幾兄弟還擠做一堆,只是錢財分了而已。她若怕妯娌不好處,我買套小房子與她做陪嫁便是。”鄭娘子驚的跳起:“大娘!房子可不便宜,送女兒都未必如此呢!這個你還得好好想想,跟娘子商量商量才好。”周幸笑道:“是大郎的意思。”“阿彌陀佛,這元柳可真八字好!我怎麼就沒投生在大娘家喲!”周幸撲哧一笑:“不過看在小姑的份上,若是小姑還在,比我還送的多呢!”鄭娘子立馬站起來道:“我這就去說,天大的好事,再沒有不肯的。大娘,你別忘了請我吃酒。”“這自然。你慢慢說,別驚了她。要她心裡願意才好。不然我這不是結親是結仇了。”“這還結仇?沒天理了都。大娘放心,誰還有那麼大的心思呢!晚間就能答覆你。”鄭娘子說完就蹬蹬的跑了。額滴神啊!女使出嫁陪房子,手筆真不是一般的大!羨慕嫉妒恨啊有木有!這不是真的跟大郎有什麼,被大娘發現了吧!?鄭娘子哪裡知道這周幸是對元柳的獎賞?謝如恆埋的二百兩金子,元柳若是不說,誰沒事去動親爹媽的墳?只要她謀個脫籍,悄悄運走了,那是神不知鬼不覺的。換個地頭能做大地主了。大戶人家出身的女使,見識比鄉下地主婆還強。能忍住對鉅額財產不動心,就衝這一點都不能虧了她。何況那些金子還是謝如恆拿命換的,於情於理,對她的“遺物”都要好好照料。此時送嫁興衣料,周幸卻更喜歡實在的東西。房子沒必要買太大,有個二十來平方的地,只要各層和佈局夠好,住的都夠舒服了。二十多平方的宅基地,在偏遠一點的地方也就二三十貫錢的事。不說別的,就謝如恆塞論語裡的那個鑲著寶石的俗的不忍直視的書籤賣掉就夠了。話說那些大茶商真不是一般的有錢!想當年謝威逛教坊可從來是隻看頭牌的,財力可見一斑。想到此處,不由想起了中學時代學過的莫泊桑的《項鍊》[表示忘記了,不想去查了,費腦子]。有時候失去了才是真的得到,14年的風霜才讓女主人公學會了生活的真諦。同樣的,如果謝父在世,見到如此脫胎換骨的謝威,恐怕也願意散盡家財[這個詞……]。有時候她都想,其實謝威是被穿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