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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那當鋪血案, 因乞兒跟傷者都口供了是小夥計粱哥兒殺人, 故而釋出了通緝佈告, 四處緝拿這粱哥兒。
誰知這一日, 有個挑擔的人經過小井衚衕之時, 無意聽了動靜, 便往內看了一眼, 誰知竟見兩個人在相鬥,還未反應過來,其中一個已經捂著脖子, 搖搖欲墜,另一個卻倒退數步,轉身逃得不見蹤影。
那目睹之人戰戰兢兢靠近, 卻見倒地之人, 喉嚨間血如泉湧,喉頭格格作響, 卻說不出一個字, 很快便嚥了氣。
嚇得那人踉蹌後退, 正巧有一隊巡城兵馬經過, 見此人形跡可疑, 便靠過來,因才發現了倒地的死屍, 雖立刻派人去追蹤那兇犯,卻並沒結果。
一直通報了京兆尹, 忙派了人來勘查之時, 才發現這死者赫然竟是那在逃的小夥計粱哥兒,地上一把匕首,正是兇器。
京兆尹立刻叫帶了那目擊者上堂,問起來案發經過,那人道:“那衚衕又窄且暗,沒看清那兇犯的樣貌,只見是極高大一個人……”
再問他更多,卻也得不到什麼有用的,當下便叫起去。
那主簿道:“大人,如何趕巧兒就是這粱哥兒死了?是偶然殺人?還是……”
旁邊的捕頭道:“看兩人彷彿經過一番撕扯,是不是有兇徒見財起意,失手殺人?或者是粱哥兒走投無路,持刀行兇搶劫,反而被殺?”
京兆尹想了會子,道:“橫豎目前已經證實這粱哥兒便是當鋪血案的真兇,不管如何,此人已死,且兇器也正在現場,當鋪之案倒可以先結了。此案就慢慢地再找兇手就是了。”當下叫寫結案公文,並一干卷宗,遞送刑部批示。
且說在刑部之中,白樘看了刑部遞送的公文等,心底思忖片刻,把公文通翻找了一遍,不見驗屍公文,便問道:“屍首可還在京兆尹衙門?為何不見行驗公文?”
書吏稟道:“屍首是在,正在查驗。先前已經催他們儘快將公文呈上了。”
白樘皺眉不語。那書吏又道:“京兆尹說是當鋪一案可以終結了,大人怎麼看?”
白樘冷笑道:“屍格還未見到呢,就急著結案了?”書吏是知道脾氣的,當下噤聲。
白樘又翻看一回,心道:“粱哥兒被殺一事,若說偶然,也太過巧合了些,且倘若是因財殺人,想那粱哥兒不過是個當鋪小夥計,難道他的衣著裝扮,會引什麼人覬覦麼?若是行兇不成反被殺,這殺人的手法……”
白樘說到這裡,竟想著親自去看一眼屍首,然而以他如今的身份,其實早不必管這些瑣碎事了,也絕少親臨兇案現場。
能叫他親自出馬的,一來是涉及機要敏感之事,二來則是相當棘手、旁人難以偵辦之事。
譬如上回蔣府之事,因蔣統領是大內身份,而洛陽周家案情,也是因通判親自上書訴冤,且又涉及地方大吏,旁人自然畏首畏尾地難辦,非他不可。
似這些市井尋常案件,雖也涉及人命,但自有京兆尹、巡檢司等地方料理,他不過是負責審辦底下送來的各種公文,經手稽核定案罷了。
故而刑部這邊若不許結案,京兆尹那邊兒自也束手無策。
白樘說罷,那書吏忽然想到一事,忙回身到桌上取了一物過來,道:“上回侍郎吩咐說,那馮貴的供詞不詳細,我便叫他們又問了一次,據他說,去當鋪是當這塊玉的。”
白樘接過來,卻見果然是一塊兒佩玉,玉色不算上乘,雕工也稱不上精緻,白樘翻來覆去看了會兒,道:“這個是他當日身上所帶的無誤?”
書吏道:“正是當日所帶的,那天他因傷的重,便在京兆尹衙門留了調治,底下人都認過的。無誤。”
白樘打量這玉佩,道:“……彷彿不值什麼錢。”
書吏答道:“這看著最多也不過是幾百錢。”
白樘頓了頓,忽道:“這人一大早兒的便趕去當鋪,想來……必然是要錢急用,故而等不及趕早去,怎麼卻只拿這麼一個廉價之物?”
書吏也沒料到如此,想了會子,試探道:“莫非是這馮貴不識貨,以為是個貴价之物?”
白樘聽這說得也有些有理,便微微頷首,將此物又放回去。
到傍晚時候,那粱哥兒的屍格便呈了上來,白樘看了一會子,見寫得也算仔細,左手有傷若干道,雙手腕又隱隱有青紫之痕,致命一道傷自然是頸間的,傷的極深,竟切斷了喉管。
白樘看了一回,便傳命讓儘快找出真兇,再行一併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