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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我參軍啦,明說吧,走的後門——去的就是他當年的老部隊。哈哈,孫子接過了爺爺的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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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3月,我已滿16歲。這時,我正在礦中上初二。這段時間,因林彪事件已經發生,很多事情已開始慢慢在走上正軌,礦中上課還是比較正規的。我的語文非常好,是班裡的課代表,寫的作文常常被語文教師拿到班上朗讀。最重要的是,我是學校宣傳隊“寫戲的”,宣傳隊的快板、相聲、小戲全是我一手創作。
但那個時候學習再好也沒有用,因為不會讓你自己去考大學。而是要先下鄉,而後再由村裡“推薦”。礦上的知青一般都是下到棗莊北部的齊村山區,那兒又窮又偏僻。這時,已經傳出了洪亮哥饞得偷狗吃被人打傷的事。
不料,喜從天降,我媽媽有一天突然說:“你爺爺來電報了,讓你今年當兵去!是他當年的老部隊來棗莊招兵,帶隊的是他當年的一個老部下,那時還是個小隊長,外號叫棗孩。”
一聽說棗孩,我想起來了,就是當年那個揣著把盒子槍,領著幾個弟兄,非要割小日本生殖器,後來又當了土炮隊隊長的小隊長。
到了第三天,就有兩個解放軍來了我家,年輕的看樣子是個警衛員,年紀老的個子不高(難怪叫棗孩),但一身粗肉,一看就是個天生的軍人。警衛員介紹說:“這是我們吳團長,特來看看你們。”
那位吳團長一見我,就把我抱在了懷裡:“有點像你那位死去的小姑……唉,當年都怪我一把沒有抓住馬韁繩,不然,你三奶奶也不會……”說著淚就落下來了。
吳團長很乾脆,馬上就拿出了一張表:“記住,你年齡要多填兩歲,並且是以文藝兵的名義招的。”
就這樣,我參了軍!去了我爺爺當年的部隊。那時,部隊駐福建廈門。
我參軍前夜,家裡還發生了一件事,我爺爺寫了一封長信,勸我媽媽改嫁。那信我媽媽給我看了,意思是說:新年爸肯定是回不來了,你還年輕,不應委屈自己,新年去當兵,說明孩子已經長大了,新華、新麗亦很快長大,你不要再為了孩子而誤了自己。我媽看完這封信,哭了半夜。她讓我代她給我爺爺起草了一封回信,首先表示了感謝,同時堅決地說,世蔭永遠活在她心裡,她心裡已經無法裝下別人……
此後,我爺爺再未提及我媽的事。我媽一人含辛茹苦又帶大了我弟和我妹,現正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