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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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說他是一個半死的肺病患者,有的訊息則強調他是一個發瘋的狂熱分子。他好象稍為感到意外,人們竟然會花費時間對他進行種種猜測。他同意應該糾正這類傳說。於是他再一次審閱我寫下的那些問題。
最後他說,“如果我索性撇開你的問題,而是把我的生平的梗概告訴你,你看怎麼樣?我認為這樣會更容易理解些,結果也等於回答了你的全部問題。”
“我要的就是這個!”我叫道。
在以後接著幾個晚上的談話中,我們真象搞密謀的人一樣,躲在那個窯洞裡,伏在那張鋪著紅氈的桌子上,蠟燭在我們中間畢剝著火花,我振筆疾書,一直到倦得要倒頭便睡為止。吳亮平坐在我身旁,把毛澤東的柔和的南方方言譯成英浯,在這種方言中,“雞”不是說成實實在在的北方話的“chi”,而是說成有浪漫色彩的〃ghii”,“湖南”不是“Hunan”,而是“Funan”,一碗“茶”念成一碗“ts’a”,還有許多更奇怪的變音。毛澤東是憑記憶敘述一切的;他邊說我邊記。我在上文已經說過,我記下的筆記又重譯成中文,加以改正。除了對耐心的吳先生的句法作了必要的修改以外,我並沒有把它作文學上的加工,下面就是這樣做的結果:
一
童年(中)
“我於一八九三年生在湖南省湘潭縣韶山沖。我父親叫毛順生,我母親在孃家的名寧叫文其美。我父親原是一個貧農,年輕的時候,因為負債過多而只好去當兵。他當了好多年的兵。後來,他回到我出生的村子,做小生意和別的營生,克勤克儉,攢積下一點錢,買回了他的地。
這時我家有十五畝田地,成了中農,靠此每年可以收六十擔谷①。一家五口一年共吃三十五擔——即每人七擔左右——這樣每年還有二十五擔剩餘。我的父親利用這些剩餘,又積蓄了一點資本,後來又買了七畝地,這樣我家就有‘富’農的地位了。那時候我家每年可以收八十四擔谷。當我十歲家中只有十五畝地的時候,一家五口人是:我父親、母親、祖父、弟弟和我。我們又買了七畝地以後,祖父去世了,但又添了一個弟弟。可是我們每年仍然有四十九擔谷的剩餘,我的父親就靠此漸漸富裕起來。
我父親還是一箇中農的時候,就開始做販運穀子的生意,賺了一些錢。他成了‘富’農之後,就用大部分時間做這個生意了。他僱了一個長工,還叫孩子們和妻子都到地裡幹活。我六歲就開始幹農活了。我父親做生意並沒有開鋪子,他只是從貧苦農民那裡把穀子買下來,然後運到城裡賣給商人,在那裡得到個高一些的價錢。在冬天碾谷的時候,他便多僱一個短工幹活,那時我家就有七口人吃飯。我家吃得很儉省,不過總是夠吃的。
我八歲那年開始在本地一個小學堂讀書,一直讀到十三歲。早晚我到地裡幹活。白天我讀孔夫子的《論語》和《四書》。我的國文教員是主張嚴格對待學生的。他態度粗暴嚴厲,常常打學生。因為這個緣故,我十歲的時候曾經逃過學。但我又不敢回家,怕捱打,便朝縣城的方向走去,以為縣城就在一個山谷裡。亂跑了三天之後,終於被我家裡的人找到了。我這才知道我只是來回兜了幾個圈子,走了那麼久,離家才八里路。可是,我回到家裡以後,想不到情形有點改善。我父親比以前稍微體諒一些了,老師態度也比較溫和一些。我的抗議行動的效果,給了我深刻的印象。這次‘罷課’勝利了。
我剛識了幾個字,父親就讓我開始給家裡記帳。他要我學珠算。既然我父親堅持,我就在晚上記起帳來。他是一個嚴格的監工,看不得我閒著;如果沒有帳要記,就叫我去做農活。他性情暴躁,常常打我和兩個弟弟。他一文錢也不給我們,給我們吃的又是最差的。他每月十五對僱工們特別開恩,給他們雞蛋下飯吃,可是從來沒有肉。對於我,他不給蛋也不給肉。
我母親是個心地善良的婦女,為人慷慨厚道,隨時願意接濟別人。她可憐窮人,他們在荒年前來討飯的時候,她常常給他們飯吃。但是,如果我父親在場,她就不能這樣做了。我父親是不贊成施捨的。我家為了這事多次發生過爭吵。
我家分成兩‘黨’。一黨是我父親,是執政黨。反對黨由我、母親、弟弟組成,有時連僱工也包括在內。可是在反對黨的‘統一戰線’內部,存在著意見分歧。我母親主張間接打擊的政策。凡是明顯的感情流露或者公開反抗執政黨的企圖,她都批評,說這不是中國人的做法。
但我到了十三歲的時候,發現了一個同我父親辯論的有效的方法,那就是用他自己的辦法,引經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