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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作案經費都由他出,他做出匡算拿出作案經費後,對經費的具體用途也不過問;三是,一旦實施作案時,他不但親臨現場而且總是衝殺在一線;四是,作案成功後,張子強不替手下分錢。他只是事前把自己要分多少告之大家,事成後他拿走自己的一份,其他成員分多少,他從不過問。
1997年9月28日上午,張子強來到胡濟舒住的深圳香格里拉大酒店,其他參與行動的人員也集中到了這兒。
張子強走進房間給大家佈置行動,此時房間裡有胡濟舒、張志烽、薛永森、陳森友、陳樹漢、汪鳳琪、甘永強等。
有一份香港地圖放在房間的地毯上,張子強就站在這份地圖旁,再次明確了同夥的任務,並讓他們全部集中到銅鑼灣怡東大廈。
銅鑼灣是個人口稠密的地區,張子強選這兒作為匪徒的集中點,也表明了他作為職業罪犯的精明,越是在人口稠密的地區,越是不容易引人注意。因為你如果選一處人跡稀少的地方,這麼多作案人員的突然集中、進進出出必然會引人注意。張子強兩次實施綁架,都選在人口稠密的地方作為集中點。
1997年9月29日下午,在香港新鴻基大廈前,張志烽監視著大廈出口。他不停地看錶,此時已經是下午5點30分,還沒有見到郭炳湘的影子。6點40分,那輛他所熟悉的淺藍色的寶馬車已經開出了大廈。張志烽立即拿起手機,對著手提電話說:“老闆收工了。”張志烽打完電話就離開了,朝著另一個方向走去。
聽到張志烽的報告,張子強立即通知同夥出發。匪徒們馬上行動起來,紛紛拿上武器,裝進兩個旅行包,然後分別下樓。大廈門口停了一輛車牌號是GZ3612的白色“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