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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自身“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資金為8000餘萬元,不及對外投資金額的五分之一。
通道二:“其他應收款”
茂盛運作的第二個資金通路是,財務報表中的“其他應收款”科目。透過這個科目,其從滬青平高速公路的賬上,借款給資金短缺的關聯單位。
2006年,滬青平高速的審計報告顯示,其在1000萬餘元的其他應收款項中,借款410萬元給甬金高速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甬金高速)。而甬金高速則是劉根山在浙江範圍內所剩的最後一條公路。
在滬青平高速的2004年賬目中,記者同樣發現了類似情況。當年,“其他應收款”高達3000萬元左右,其中最大的一筆借款為2000萬元,借款方卻是一家證券公司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資料顯示,中原證券地處河南鄭州,成立於2002年,其業務都在證券領域,與公路無涉。為何滬青平高速會與一家證券公司有2000萬的資金來往,至今不得而知。
通道三:“預付賬款”
2002年,於劉根山控制下的上海南環高速公路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環高速”),其現金流量表顯示,當年,公司用於“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資金僅為萬元,但卻有億資金列入預付賬款,從賬面上“消失”。
直至2004年底和2005年底,南環高速的賬面上,“其他應收款”和“預付賬款”兩個科目相加,依舊有6億…7億元之巨。
通道四:“委託貸款”
甚至,公路專案公司本身,也成為劉根山資金騰挪的工具。
劉根山的第四項財技,便是質押“專案公司股權”以獲得“委託貸款”。公開資料顯示,在成立上海同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三高速)三年後,2003年5月,茂盛集團就將同三高速的股權質押給上海城建,以借入委託貸款2064萬。
同年,茂盛集團又同樣將上海嘉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股權質押給上海城建,並由後者委託民生銀行上海西支行向茂盛集團發放了4900萬元委託貸款。
在兩個操作發生的2003年,這兩條高速公路皆尚未竣工。在尚未有盈利的情況下,茂盛便將股權早早質押。
劉根山:公路大王的財富危機(7)
一位熟悉劉根山的北京人士透露,當時茂盛集團的資金鍊確實緊張,劉的“攤子鋪得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