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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相比可能是美的,而與阿芙洛狄特相比可能就不美),抑或(d)在某些環境裡是美的,但在其他環境裡就不美(Smp211a…e)。
古典理念論的一個重要特徵就是崇高原理。參與分有的特殊物件屬於低等的生變世界(theinferiorworldofBeing),也就是發生變化和衰退的世界;被分有的理念屬於高階的存在世界(thesuperiorworldofBeing),也就是永恆穩定的世界。至為崇高的理念就是善的理念,比其他理念不僅級別高而且能力大,一切可以認識的東西都是從善的理念那裡獲得自身的存在(Rep509c)。
理念論的問題,在於界定它的那些原理相互之間並不完全一致。要將分離原理與共同原理和自我謂述原理協調一致起來,是難乎其難的。在《巴門尼德篇》裡,柏拉圖自己率先闡述過這一難度,他的論證可以概括如下:我們假定我們有些特殊物件,其中每個都是F。那麼,根據共同原理,那就有F的理念。根據自我謂述原理,該理念就是F自體。但是,如此一來,F的理念與原初的特殊Fs,就會構成新的一批F事物。再者,根據共同原理,這一理念肯定是存在的,因為它們分有一種F的理念。但是,根據分離原理,這一理念不可能是最先假定的那個理念。所以,肯定有另一個F的理念;但是,根據自我謂述原理,這反過來將是F,依此類推,永無休止。如果我們想要避免溯及原因的話,那就必須放棄這個或那個引發溯及原因的原理。時至今日,學者在柏拉圖如何嚴肅對待這一難度的問題上眾說紛紜,另外,他們在柏拉圖為了解決這一難題而修改了哪些原理的問題上也看法不一。在後文中進一步討論柏拉圖的形而上學時,我將會返回到這一問題上來。
正文 理念論(5)
福哇手機 更新時間:2010…11…2 7:58:07 本章字數:1220
柏拉圖將其理念論應用於許多哲學問題:他把理念當做道德價值觀的基礎,當做科學知識的基礎以及所有存在者的終極起源。柏拉圖用其理念論所要回答的一個問題,經常被稱之為普遍命題問題(problemofuniversals):諸如“人”、“床”、“德性”、“善”之類普遍名詞的意義問題。由於柏拉圖做出的回答並不令人滿意,因此這一問題依然列在哲學的日程表上。在後面的章節裡,我們將會看到亞里士多德是如何處理這一問題的。該問題的歷史一直從古代經由中世紀延續到我們這個時代。在對這個問題的現代討論中所湧現出的一些觀點,與柏拉圖所說的理念論有某種相似性。
謂項(Predicates)。在現代邏輯學裡,人們認為在諸如“蘇格拉底是明智的”(Socratesiswise)這個句子中,有一主詞“蘇格拉底”(Socrates)和一謂項(即組成這個句子的其餘部分)“……是明智的”(…iswise)。一些邏輯哲學家追隨弗雷格的做法,認為謂項具有一個超智慧的對應物(extramentalcounterpart):一個客觀謂項(弗雷格稱其為“函項”)與“……是一個人”(…isaman)相呼應的方式,類似於蘇格拉底這個人與“蘇格拉底”這個名字相呼應的方式。弗雷格所說的函項,譬如X是一個人(xisaman)這個函項,就是客觀的存在者:它們更像《第七封信》裡所說的第五樣東西而非第四樣東西。函項具有理念的某些先驗屬性:X是一個人這個函項,並不會像人類那樣成長或死亡,在世界上也沒有任何地方你可以看到或處理X用7可以除開的函項。不過,函項並不遵從自我謂述原理或獨特原理。那你怎會想到X是一個人這個函項(唯有這個函項)就是真真切切的一個人呢?
類(Classes)。函項作為原理而起作用,根據這些原理,物件可以集合為類:譬如,滿足X是人(xishuman)這一函項的物件,可以組成人類這一種類(theclassofhumanbeings)。理念(Ideas)在某些方面與種類(classes)相似:分有一個理念,等於同化為這個種類的成員資格。將理念等同於種類的難題,在論及自我謂述原理時再次出現。人這一種類並非一個人,我們不能籠統地說Fs這一種類就是F。然而,乍一看來,似乎確有某些種類就是這些種類自身的成員,譬如諸種類的種類(theclassofclasses)。但是,柏拉圖所發現的自我謂述原理,使他遇到難題,正如現代哲學家所發現的那樣,如果你得到應允,完全自由地形成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