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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僅是官兵。這種變化的發展趨向稍有不同,但它也可以從少數隨軍記者身上看到。”他後來就兩個記者(一個以報社臨時囑託的資格從軍,後來成了記者;一個是與他同去採訪訊息的當地記者)的行動這樣說:“他們早晨出去,似乎去採訪訊息。但夜裡回到帳篷裡來時,兩人雙手捧著各種各樣中國傳統的美術品,我們十分吃驚,感到憤慨。”(本多勝一編:《筆桿子的陰謀》,第三四六頁)
在《一個德國人的所見所聞》一書中,就市區焚燬建築物的損失情況記述如下。市區的整個南部全被燒光,現在只剩下了太平路、中山東路、國府路、九江路,焚燬的面積佔市區的百分之三、四十。但前面提到美國駐南京副領事埃斯皮對當時造成的損失,比較具體地敘述如下:
下關地區在火災中遭受相當大的損失。當時看到的情景以及從長江所能看到的江邊馬路上的情景,可以說是江邊建築物的修羅場'1' ……在城牆內,作為南京市的一部分,損害最為嚴重的是南京的商業區。要恢復市區內的王常活動,這些地區幾乎全部需要重新建設。在新而寬闊的馬路,即太平路、中山路、中華路以及其他主要馬路,在各個區中,除沿馬路的大樓外,有十一、二幢或不到這個數字的大樓全被燒掉。僅中山路一帶,商店和洋行幾乎都被焚燬。在國民政府的官廳房屋中,郵政部的房子被破壞,那是在日本軍佔領南京前被焚燬的。其他沒有發生異常情況,現仍為日本軍所使用。在南京的其他地區,住宅和大樓,甚至連貧民階層的房屋也遭到了同樣的命運,隔一幢就有被焚燒的。在北部的住宅區,蒙受火燒的損失最少(這部分情況在法庭上宣讀時,被省略。——洞富雄編前引資料集1,第一五七頁)。
'1' 修羅為阿修羅的略稱,意譯“不端正”、“非天”等。原為古印度神話中的一種惡神。因常與天神戰鬥,後世亦稱戰場為“修羅場”。佛教沿用其說——譯者
南京城內外建築物受損情況(按原因分類)
┏━━━━━┳━━━━━┯━━━━━━━━━━━━━━━━━━━━━┓┃ 地 區 ┃ 建築物數 │ 受損原因 (%) ┃┃ ┃ ├────┬────┬────┬──────┨┃ ┃ │軍事行動│ 放火 │ 掠奪 │各種原因合計┃┣━━━━━╋━━━━━┿━━━━┿━━━━┿━━━━┿━━━━━━┫┃ 城 內 ┃ 30,516 │ 1。8 │ 13。0 │ 73。2 │ 88。0 ┃┃(安全區)┃(1,493) │ (-) │ (0。6)│ (9。0)│ (9。6) ┃┃ 城 外 ┃ 8,684 │ 1。1 │ 61。6 │ 27。5 │ 90。2 ┃┠─────╂─────┼────┼────┼────┼──────┨┃ 整個地區 ┃ 39,200 │ │ 23。8 │ 63。0 │ 88。5 ┃┗━━━━━┻━━━━━┷━━━━┷━━━━┷━━━━┷━━━━━━┛
南京城市主要商業區建築物受損情況(按原因分類)
┏━━━━┳━━━━┯━━━━━━━━━━━━━━━━━━━┓┃ 路 名 ┃建築物數│ 受損原因(%) ┃┃ ┃ ├────┬───┬───┬──────┨┃ ┃ │軍事行動│ 放火 │ 掠奪 │各種原因合計┃┣━━━━╋━━━━┿━━━━┿━━━┿━━━┿━━━━━━┫┃ 太平路 ┃ 233 │ 1。7 │ 68。3 │ 26。6 │ 96。6 ┃┃ 中華路 ┃ 319 │ 3。1 │ 51。4 │ 43。9 │ 98。4 ┃┃ 建康路 ┃ 585 │ 0。5 │ 47。5 │ 49。6 │ 97。6 ┃┃ 白下路 ┃ 411 │ 3。1 │ 34。3 │ 61。1 │ 98。5 ┃┃ 升州路 ┃ 320 │ - │ 25。0 │ 53。1 │ 78。1 ┃┃ 中山路 ┃ 498 │ 5。0 │ 15。5 │ 53。6 │ 74。1 ┃┃ 朱雀路 ┃ 122 │ - │ 7。4 │ 76。2 │ 83。6 ┃┃ 中正路 ┃ 340 │ 5。9 │ 3。8 │ 75。9 │ 85。6 ┃┠────╂────┼────┼───┼───┼──────┨┃ 合 計 ┃ 2828 │ 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