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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從小就和我們不太一樣,不生氣,也沒有人能見到他開心的時候,好像一切對他都是無所謂的,活得不像一個人,怎麼形容呢,他活得就像一塊標準模板。” “我跟他不一樣,我小時候活得可有趣了,眼淚也是不要錢地掉……明明他比我小,還總是一板一眼地教育我,哭是沒用的,萊夫你已經長大了,該學會獨立行走了,不要總像嬰兒一樣撒嬌……我想想,那會我好像十歲來著,也就是說,他才八歲。” 萊夫結束長篇大論的同時,虞笙已經推斷出菲恩在他心目中的形象:早熟、缺乏基本的同理心。 在遇到蘇又澄前,虞笙聽到最多的批判就是“她這個沒良心的”,也是變相在罵她沒有同理心。 但虞笙從來不把這歸咎到自己的本性上,比起相信人性本惡,她更願意支援孟子那套純良說法,也因此,她一直認為是周遭充滿怨懟和迫害的環境改變了她。 源頭可以追溯到五歲那年。 葉爾瀾決定陪同虞宏彬去深圳創業,他們不願讓虞笙跟著自己一起吃苦,就將她丟到了住在鄉下的葉父葉母家,也就是虞笙的外公外婆那。 外公外婆善良淳樸,無微不至地照顧著虞笙,直到兩年後,小舅舅娶了老婆。 小舅母很不待見她,將她當作吃白食的拖油瓶,平時沒少陰陽怪氣地內涵。 後來有天小舅母從小舅舅那知道了虞宏彬一直有寄生活費過來,便使了些手段,將錢全都扣下,用在自己和女兒身上。 小舅母的聰明不僅表現在這,另外一點是她從不當著其他人的面打罵虞笙,只會在背後欺辱她。 虞笙一還嘴,她就動手,打在別人看不見的地方。 虞笙想過跟外祖父母告狀,可一看到他們在惡媳面前低聲下氣的姿態,這種念頭被她生生忍住了。 寄人籬下,總要付出點代價的。 她也想過其他用來擺脫這種現狀的辦法,只是最後全都無疾而終,即便如此,她還是不想求助於自己的父母。 當初是他們不要她的,她都哭得那麼厲害了,他們還是不願意帶她一起走,現在她長大了,眼淚能發揮的作用也所剩無幾了,哭,又有什麼用呢? 還不是平白讓別人看笑話? 意識到單槍匹馬的自己根本無法拯救自己後,她乾脆利落地開啟了傷敵八百、自損一千的模式。 小舅媽說一句,她頂嘴一句,她打她,她就咬回去。 時間一久,鎮上多出了一條傳聞,葉家養了條不懂感恩的瘋狗。 這樣的生活持續到十七歲,事業步入正規的虞宏彬將她帶回了新買的別墅。 對虞笙而說,那其實稱不上是家,她沒有一點歸屬感,每晚對著臥室裡奢華的水晶吊燈,童年的記憶總會一股腦湧上來。 她覺得自己的少女時代可以大致由三種色彩概括,參雜著謾罵和冷眼的黑白背景,止不準什麼時候在你背後捅上一刀而噴濺出的紅色血液,以及外公外婆如金燦燦陽光一般溫煦的撫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