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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總共每月六十元。我咬咬牙,租下了。然後我購置了簡單的鍋碗瓢盆,一個簡陋的家隨即誕生。
隨後的六年,我就在這個小屋裡度過的。它像個忠厚的長者,見證了我在上海的苦樂悲歡。
我終於有勇氣給家人寫信了。我信心十足地告訴父母:我永遠都不願意回老家生活了,等我在上海站穩腳跟,我會把你們全都接到上海來。我還保證,家裡每個月都會準時收到我的匯款。
不知道父母接到這封信會有什麼想法,我為自己的選擇和信念感到驕傲。因為我必須為改變自己的命運而拼搏。
從進服裝廠的第三個月起,我的業績就開始扶搖直上,組長和車間主任都對我另眼相看。因為我可以早晨六點多就來上班,晚上十點多才回。除吃飯和上廁所,基本上沒有時間被浪費,我一個人可以做兩個人的活。每當上新的產品,我總要求做最難做的工序,比如上衣的衣領,褲子的口袋和拉鍊等等,因為工序越難,工分就越多。最多的一個月,我拿到了268元工資。每月在發工資那天,我第一件事情就是飛奔到月浦鎮郵局,給家裡匯去五分之三,剩下的一份對付房租和伙食,一份買書,我所在的月浦鎮上有一家“月楊書店”,我幾乎成了那裡的常客,我買大量的雜誌期刊,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