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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子的就去守,不要耽擱了人家吧,也不要把他,和這二位扯在一起!說完,一甩袖子,竟自去了。
鄉親們見了,覺得自己熱屁股遇上了個冷板凳,都有些尷尬。有的人說,人家不承你這個美意,何必自討沒趣,去磨這個閒牙;有的卻覺得,煸騰起這事了,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為人為到底,送佛送到西。大家打聽到楊作新是個孝子,於是合計一番,派了個辦事牢靠的人,一頭毛驢,從吳兒堡請來了楊老太太。
楊老太太一聽這事,登時樂了,不顧路途遙遠,騎著毛驢,從吳兒堡樂顛顛地來到小鎮。楊老太太下了毛驢,不奔那破廟學校去見兒子,卻要吆驢的,領著她先去相媳婦。見了靈秀,看見靈秀搽著官粉、打著胭脂、梳著油頭、穿著洋布襪子紅緞鞋的樣子,先有幾分不悅。一打問,又是個正守空房的寡婦,楊老太太心想,寡婦人家,正該門戶緊閉,衣著儉樸,防止人家說長道短才對,這番打扮,肯定不是個省油的燈,於是,一個心眼,將靈秀排在了圈外。其實這靈秀的一身裝束,正是為楊作新打扮的,想不到弄巧成拙,楊作新沒見到,倒讓這橫桃鼻子豎挑眼的楊老太太遇上了。看完靈秀,又看蕎麥。蕎麥老實,見了楊老太太,不似靈秀那樣伶牙俐齒,家裡也窮。誰知楊老太太見了,卻中意這個,其中的道理,大約與當年選後莊的燈草時的考慮一樣。而且這蕎麥,較之燈草,還有一個優勢,就是胯骨很大,楊老太太始終認為,胯骨大的女人,容易坐住孩子,就像有的花容易坐住果一樣,她孃家就有這麼一個女人,一年一個,一氣生了十三四個,當然對於楊作新,她也沒有這個奢想,但是,起碼,你楊作新得為楊家,留下一個男丁才對。
楊老太太大包大攬,將這樁婚事說死了,囑咐鎮上的人準備辦事,然後才下了毛驢,拖著兩條又酸又乏的腿,顫巍巍的,踏進了小鎮小學。楊老太太準備,一旦楊作新不願意,她就拼了老命,你死我活地和楊作新大幹一番。
那天晚上回到學校,楊作新早早就睡了。躺在床上,前思後想,睡不著,將思緒理了理,這時才明白,他仍在惦念著黑白氏,惦念著在交口河的那個月夜,叫他懂得女人的那個女人;但凡遇見女子,尤其是提到婚姻這檔事時,他總拿出個黑白氏,和人家比較,他不瞭解一方水土養一方物,黑白氏的人樣、稟性,只出在無定河流域。那一塊地面,是曾經出過美女貂蟬的地方呀。
世界上事情,偏偏都遇到了一起。第二天早晨,那個衣冠楚楚、洋味兒十足的趙督學,也趕到學校裡湊熱鬧來了。她當然不知道小鎮上目前正在發生的事情,鎮上的人也不會告訴她。她來找楊作新,純粹是想來看他一眼,大約她的生活除了拋頭露面的時間以外,一個人獨處的時候,也很空虛,她需要一個她做女時就認識她的人,來和她拉一拉她做女時的事情。或者,如前所說,她還愛著楊作新,她想培養楊作新按她的標準振作起來。或者,她的自尊心在楊作新的面前碰了壁,從而激起了她的好勝心和好奇心,她想得到他,哪怕是片刻的工夫。總之,一位地位顯赫的女人去追逐一個卑微的人,生活中常有這樣的事情,我們用不著為她的行動尋找更多的依據。而且,如果楊作新斗膽,說穿了他的真實身份,也不見得這頑強的踏訪者就會突然翻臉,說不定,事情會得到一個大團圓的結局,但是我們知道,楊作新已經無心,也不願去冒這個風險了。生活就是這樣,它往往使一個人和另一個人,失之交臂。
好容易送走了趙督學,楊作新一時間變得心事重重,他明白如果這樣長此以往,總有一天,他會支援不住,從而倒在這個女人的懷裡,或者,她在頻繁的踏訪中,終有一天,她會發現自己的身份的。想到這裡,他想離開這所學校,長期以來,他其實一直渴望著根據地那種痛快的兵刃相見的生活,而不願在這裡過得如此窩囊。但是,革命工作需要他繼續留在這裡,支撐這裡的局面,投身革命即為家,身不由己,他的去留需要上邊決定。
這時候,他想起了鄉親們為他物色的那兩個物件,他覺得如果能夠結婚,倒是一件好事,既可以斷了趙督學的念想,又可以在這小鎮,安生地住下去。這時候他想起了遙遠的吳兒堡,他覺得自己是應該趕快考慮這件事情了,僅僅是為了想抱孫子的母親,為了長眠在地下的父親,他也該早早結婚才對。至於那兩個女子,她們只給他留下了膚淺的印象,但是他明白,和她們中的任何一個結合,都是可取的,她們都會好好地和自己過日子的。既然自己,已經以這樣平淡的口吻來談論婚姻,那麼,不論找其中的哪一位,其實都是無所謂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