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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的情況週期性地發生,她倒是沒嫌我煩,但照我看,這樣的老公也是夠煩人的。
這二呢,就是想照顧照顧飛咱家鄉的空姐們的情緒。據她們說,每次我從北京上飛機時總是高高興興、生機勃勃的,可回來時就如同換了個人:不說話,不笑,不反應,木得像個被誰欺負了的受氣包。
她們可不知道,每次我回去,呆一天就得喝一天,呆兩天就得喝兩天,經常是被從酒場直接拉到機場。別看坐在那裡,頭腦中早已是一片空白,心裡那個難受,渾身那個癱軟,就和快死的人差不多。能做到不吐、不鬧、自愛、自保,就已經相當了不起了,哪裡還有餘力說笑?
儘管如此,每次酒醒後我還是感到非常愧疚,覺得有負於這些美麗熱情的天使;而要清償這越積越多的陳年老帳,只有我自己做出犧牲。
話是這麼說,這五年計劃最終能否實現,卻並不全由我一人拍板。咱還得看看酒的意思。或許我們都更傾向於一個折中方案,誰知道呢?“身不能至,而心嚮往之”,已經是一種境界了。
不過我想,即便真的不得不分手,咱們也會像兩個真正的老朋友那樣彼此拍拍肩膀,互道珍重,然後懷著感恩的心情,各自奔赴餘生。
有一點可以肯定:我若真從酒罈退隱,將是我國酒業的一個重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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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作真時真亦假
所謂“人怕出名豬怕壯”,所謂“出頭椽子先爛”,說的都是名人不好當。其中有對人性的至深洞察,據說還可引申出高妙的東方智慧。不過說實在的,我從一開始就對當“名人”沒多少感覺,倒是由此生出的一些故事讓我一想起就樂不可支。
有一天中午我在魏公村想找一家餐廳吃飯,走著走著,就感到被一個騎腳踏車的人跟上了。
也不是總在後面跟著,而是一會兒晃到左邊瞅我一眼,一會兒晃到右邊瞅我一眼。
我想這傢伙肯定是認出我來了。唉,認就認吧,常有的事,就不管,繼續往前走。
不一會兒,他又從後面上來了,不過這次沒有再晃回去,而是在我身邊頓了一下,不屑地丟下一句:傻X,裝騰格爾!然後便揚長而去。
我沒想到事情會是這樣的,一時愣在了那裡,等明白過來後不由當街笑出了聲:敢情!鬧了半天,我倒成假騰格爾了!
假騰格爾當然是有的,那就是各地電視臺的“模仿秀”。據我所知,某省“作秀”的摹仿者出場費竟高達三萬元,都快讓我這“真身”相形見絀了。
我這人的頭型、髮型、鬍子都比較有特點,好模仿;再學我喜歡的那樣多眨巴幾次眼睛,就更像了。
在所有的“模仿秀”中,最讓我感到駭異的是昆明的那個:除了個子矮一點,整個兒就是我一個活脫脫的“克隆”版!當時我的第一反應就是連忙抓住身邊的椅子把,眼暈得厲害:天哪,怎麼能像成這個樣子!跟著就想,幸虧我不是薩達姆,要不然非抓他當我的替身不可。
他這人也好玩。我們一起做節目,我問他,你跟我長得那麼像,有沒有經常被人錯認啊?他說有啊,剛才還有人找我簽字呢。
而最讓我感動的“模仿秀”是北京殘疾人藝術團的一個盲人。盲人看不見啊,他就完全靠聽著我的聲音來模仿。有個導演為他拍了個專題片,也是穿著蒙古袍,戴著蒙古帽,這倒無所謂;關鍵是他的聲音,聲音中蘊含的激情。一次殘疾人藝術團演出,好多中央領導人都出席了;新聞聯播時給了了幾個鏡頭,其中一個就是他在唱《天堂》。緊跟著的一個鏡頭是###熱淚盈眶的面部特寫,說實話,當時看眶我的眼眶也是酸酸的。
但也有錯位的時候。有一次和幾個好友去餐廳吃飯,我戴了墨鏡,可還是剛進門就被人認出來了,說“明星,明星。”我這人好面子,就回“你好,你好。”本來事情到此也就很圓滿了,可他顯然不甘心,又接著問:“您姓張?”搞得旁邊的幾個女孩一下子就笑出聲來。
還有一次在火車上,有個人端詳了我老半天,問:“你是唱《蒙古人》的那位吧,對不對?”那時我還不算太有名,心中暗喜,繃著點了點頭,說;“對。”他還是盯著我:“叫什麼來著?……”突然一拍腦袋:“噢,巴特爾!”
我的後臺:從小說“啃”到菊花石(1)
莎士比亞說人生好比一場戲,既然是戲,就有前、後臺之分。前臺當然就是所謂的“事業”;而後臺嘛,當然就是所謂的“業餘生活”。
除了酒,我最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