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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在他們原來的發生地並沒有什麼錯,不過當公司不是軍營,沒有戰爭讓人的行為可能關係到保護國家權益或者危及國家安全,當就業形式不容樂觀、社會福利社會保障機制不夠健全、勞動者的權利有可能被踐踏而無法完善解決的環境下,憑什麼還要員工沒有任何藉口,並且還要求員工“把信送給加西亞”?
一個公司辦不好,就像一個政權找不到為它流血計程車兵一樣,當然是領導層的問題—憑什麼要轉嫁矛盾?為什麼你的員工懶懶散散,為什麼你找不到肯把信送給加西亞的人?每個走下坡路的企業應該捫心自問,為什麼沒有人才肯為我效力,而不是對正在為自己效力的員工說—去加班!沒有任何藉口!保證完成任務!絕對不許失敗!!
戰爭需要流血,但工作並不需要付出生命—別跟我說工作是需要你用生命去做的—那麼多烈士流血犧牲,不就是為了讓我們今天不再流血犧牲?董存瑞是為了新中國捨身炸碉堡、黃繼光是為了革命勝利奮不顧身堵槍眼,還有烈火燒身紋絲不動的邱少雲,哪個國家沒有幾個羅文式的英雄?哪場戰爭沒有無數視死如歸計程車兵?但是,工作和戰爭是一回事兒嗎?為人民利益而死、為保衛祖國而戰、為捍衛自由和領土完整而英勇捐軀,那是讓人敬重,但是為了一個根本不顧及你生命的公司付出你的健康,你覺得有意義嗎?我告訴你—焦裕祿同志累病了,那是為人民服務;你為一個老闆累死了,除了你的親人為你傷心,沒有人再惦記你!人們甚至會嘲笑你,說你為了錢不要命。
不知道你是否讀過一篇報道—《一個外企員工的死亡裁定》,報道涉及戴爾公司中國總部一員工加班時突然倒地,50多天後死亡,由此引發是否工傷的勞資爭議,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於2005年1月26日作出結論,該員工之死不屬工傷。是不是屬於工傷是另一個範疇的事,但是據說,在這次裁定中,該市相關部門被要求“妥善處理,不能讓戴爾生氣”。
因為戴爾公司是當地利稅大戶,地位非同一般;此前,戴爾公司有意將總部遷至上海,當地政府多方挽留。或許可以這樣推導:假如戴爾生氣了,就有可能離開當地;假如當地沒有戴爾,就可能影響經濟發展指標……
由於早年做記者的緣故,我接觸過不少類似的事情—總有許多公司生怕對自己的員工太好了。記得曾經採訪過一些地方企業,那些企業中有許多常年發生各種事故,但是企業領導卻大大咧咧地說:“幹革命工作哪有不死人的?要奮鬥就有犧牲。”
過去一年,各種礦難層出不窮,說老實話—如果企業領導能把員工的生命放一點點在心上,還會出現這麼多事情嗎?不就是在追逐經濟利益和維護員工人身安全上,把前者放在更重要的位置上了嗎?“據有關方面統計,2003年中國全國死於煤礦意外事故的人數為6 702人,佔全世界同類事故總死亡人數的80%。在這一年中,中國平均每生產100萬噸煤會死亡個人,其中國有地方煤礦平均每生產100萬噸煤死亡個人,而鄉鎮煤礦則平均每生產100萬噸煤死亡個人。中國煤礦如此之高的百萬噸死亡率,不僅任何發達國家都無法望其項背,在發展中國家也極為罕見:中國煤礦死亡率為美國的100倍,南非的30倍,為印度的10倍!除了在極少數國有大礦之外,這些下煤井以命換煤的工人,絕大多數都是來自貧困地區的農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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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該為成敗盛衰負責?(4)
也許你會說—他們都是農民工,沒有受過教育,他們不拿命換錢他們怎麼辦?我告訴你,如果你這麼想,早晚有一天,你也會被逼著“拿命換
錢”—因為你的這種想法—生命分高低貴賤的想法,就是一種殺人的想法。
在這裡我無意討論一個權利問題,也無意討論社會保障等等方面的事項,那超出了這本書的範疇。我只是早就聽夠了,已經有無數的人告訴過我了—這個世界就是不公平的,富人就是要比窮人更有權利,否則誰還要去做富人?社會進步就是要犧牲窮人的利益,如果窮人和富人之間只有一方能滿意,我們當然要讓富人滿意—這就像員工和老闆一樣,不能讓老闆滿意的員工不是好員工,我們應該把這樣的員工趕到大街上。如果有人遭遇不幸,那麼是他自己的事,因為這個世界上總有各種各樣的不幸,不幸的人一定有自己的責任。
好吧,就讓我們忘記對公正公平的追求,放棄對“縮短貧富差距”的探討—我們問自己一個問題—我們活著的目的是什麼?至少是為了讓自己快樂吧?是為了讓家人幸福吧?那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