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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臉色是連母乳都不見得餵過,也不知道父母是什麼人,更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就把孩子扔在這寺廟山腳下撂挑子不管。而且令寺裡不少和尚都氣憤不已的是,這樣的情況過去不是沒有,畢竟會出家當和尚的,有不少都是家裡貧困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總而言之是養不起,沒別的法子才送上山。但從沒見過連個解釋因由的字條都不留的情況,更過分的是連孩子的生辰八字都沒有。
很快眾人就看出孩子不對勁兒。這麼小的孩子,渴了餓了的不可能不哭不鬧。抱去給方丈仔細瞧過,得出的結論就是孩子天生口不能言。也是因為這個緣故,方丈為他取名靜思。
一轉眼十年過去,某日一對自稱來尋找當年丟棄孩子的夫婦找上廟門。幾經核實當年的具體情景以及嬰孩當時包裹的衣物,方丈能夠確定,這兩人應該就是靜思的親生父母無疑。
兩人一上門,二話不說就要帶靜思走,對於靜安寺十年的養育之恩,除了簡簡單單一句謝語,其餘一概皆無。
其實這兩口子來的比我們還早幾天。之前跟確認了是哪個孩子,這幾天都纏著靜思鬧。昨天我們看到那場,比之前幾天也算得大場面了。寺裡的大和尚攔不住也管不了,眼看那夫妻二人不遵守之前與方丈的協議,一門心思想強擄孩子走,情急之下才來找方丈出面干涉。
也是直到昨天傍晚,方丈親眼目睹這二人行徑,才看出些端倪。不過最多隻是猜測,沒什麼切實證據罷了。
後來待我們各自回屋之後,那兩口子又厚著臉皮找上方丈。說見既然靜思執意不走,也不好勉強。寺裡也有好幾個與靜思同歲的小孩兒,不知道有否意向跟他們一道回去,認祖歸宗,共享天倫。
老方丈說到這段的時候,面上依舊很平淡的樣子,只是眉眼間依稀可見慨嘆之情。
畢竟也是有求於人,這兩口子最後索性說了實話。方姓男子確實是靜思的親爹,那嚎了一下午的婦人卻是他娶的第二任妻子。原配早在十年前生產靜思的當日就因為難產過世了。現在的這個,正如某人昨日吵嚷間隱有自得的,是朝中某位地方大員的大女兒。
那當官的老頭兒一生如意,家財萬貫,兒子女兒一大家,膝下卻無一個男孫。因此就放了話出來,誰能先給生個孫子抱抱,就能在他過世之後謀得一半家產。要知道這方姓男子本不姓方,他原就是入贅方家,生了孩子定然也隨女方家姓,因此在爭奪這份龐大的遺產面前,與方家其他兒女是有同等的競爭力的。
而這夫妻二人只孕有兩個女兒,因此聽老爺子一發話,兩人又不比女方家其他弟妹年紀輕,兩人一連愁了數日,這做夫君的突然就想起,自己十年前還有個孩子,而且是男孩。當年之所以將孩子扔到荒郊山下,一方面是家裡困難,妻子已役,夫妻倆都無父母在世,他又要忙著進京趕考,男子大概也嫌拖累,因此一狠心就將親生兒子丟在山腳。
十年前不顧父子親情,十年後未有半分悔悟,什麼認祖歸宗同享天倫,為了孩子將來的前途著想,不過是遮掩一己之私的藉口罷了。現今得知孩子身有殘疾,竟又想出用其他小和尚替代靜思的骯髒主意,說來說去,不過是為了一個“利”字。
一直到我們離開,我常常想起的,就是那天小靜思戴著斗笠捧著糕點在雨中走遠的背影。
我不知道是不是他真的太具慧根,修為高深,又或者長年接受佛理薰染,所以才能在一眼看破親生父親對自己並無半分親情的時候,無怨無尤,不喜不怒。
至少假想將他所經歷的一切加諸我身,我想我是做不到的。
不愛一個人或許很難,比之更難的是不恨。不繼續愛是為了自己好過,可不執著恨卻代表著諒解和釋然。因為自身的苦難,因為命運的不公,因為他人的虧欠,放自己好過總容易些,放他人自在卻與人的私心相違背。
或許天性使然,又或許是方丈教導的好。一直到方氏夫婦離開,我都沒見靜思有過任何不安或惶惑。每日早晨給我和老闆送早餐,打坐掃地抄佛經,彷彿這兩個人的離去只是浮光掠影,從始至終都沒在他的生命裡掀起任何波瀾。
至於方氏夫妻是否最終如願,我想這個故事怕是要讓很多人失望了。當日方丈聽了兩人的請求,既未動怒,也無欣喜。只說與靜思一樣,走與不走,留還不留,都是寺廟裡每個人自己的抉擇。因此在方氏夫婦離開的當日,與他們一起離開的,還有一個十二歲的小和尚。
當時我蹲在寺廟門口,旁邊站著拿著掃帚的小靜思。相比這孩子平淡無波的側臉,我雙手托腮淚光閃爍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