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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一番,最後相視一笑罷了。
據記載,當時與會42人中,有11人各賦詩兩首,有15人各成詩一首,時年九歲的王獻之等16人拾句不成,各罰酒三觴。王羲之將37首詩彙集起來,編成一本集子,並借酒興寫了一篇324字的序文——
於是就有了《蘭亭集序》
什麼是“序”?出一本書,一本集子,都要寫一篇文章,說明出書的因由和甘苦,再拔高一下“意義”,是為序。同樣,蘭亭雅集去了那麼多高人名士,都是自視很高的人,不能白白串聯吟詩這一把,於是,大家推自視最高的書聖上去為合集寫這篇序,做個紀念。可是王羲之提起筆來,能寫什麼呢?
寫寫國家將興盛,北伐將成功,黎民將有安定富庶的生活,還是蘭亭諸公將來都有好的出路?又實在寫不出。
他只好講生死,講參悟,寫了非常個人化的一篇序文。此文處處落筆,都想寫出點“意義”,但是卻捕不出什麼意義,想抒發,話未說完卻又不得不回來。於是,文章系之於感慨,行之於迷惘,而收之於雲煙。
但也正是他這種心態,筆隨意走,使得這篇書法暗合了“綿鬱守拙”的最高境界,古今臨摹書聖此作者,大概都有這種即時的感會——正如文中說的“幽情”。
什麼是幽情?就是那種很複雜的、說不出的情感。
從文章本身看,這篇序的意境遞進很不連貫。詩文有句無篇,是兩晉南朝之人容易犯的一個通病——那時的文言文章還遠沒有後來唐宋時期的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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