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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夕*者」。溫州、台州、寧波區域,倭患最為嚴重。南麂在溫州區,其所以日夕*尤為謹慎者,正因雞籠淡水為「倭」之根據地也。
次年,八月,同書又載福建監察使李凌雲奏說:「問其何故侵擾雞籠淡水?何故謀據此港?何故擅掠內地?」因當時我國已獲琉球通報,說日本想佔領臺灣北港。這北港,其實就是淡水。乾隆十年《重修臺灣府志》風俗志,番社風俗條引《名山藏》說:「雞籠淡水夷,在泉州澎湖嶼東北,名北港,又名東番。永樂中,鄭和入諭諸酋」。明朝自鄭和以後,大抵已將臺灣視為領土的一部分,雖未建置,但已如「荒服」「藩屬」之類,任其自治。故對日本人想實質佔領或侵擾仍甚介意,所以才有這樣的詰問。
「侵擾」跟「佔領」並不一樣。依海盜的習慣,生涯本在海上,陸地不過做為暫時止泊、休憩、補給、維修、積藏貨糧之處。他們進攻內陸,大抵也只為了掠取財貨,並不想佔領久居。「倭寇」在浙江福建一帶寇掠,即屬此種。雞籠淡水,同樣也曾遭掠劫。但這個地方也提供給他們休憩、止泊、積貨、貿易的便利,因此也成為他們的根據地。可是這是海盜式的傍水紮寨,而非真正進行佔領統治。明朝說:「上年琉球之報,謂汝(指日本)欲窺佔東番北港,傳豈盡妄?」則就是說日本有意奪佔臺灣,如豐臣秀吉欲奪朝鮮一般。次年,巡撫福建右副都御史黃承玄奏雲:日本「家康物故,其子代之,欲有事於東番」,即指此而言。這就不是海盜所能幹的事了。大概日本政府有運用當時海寇的海上勢力,實施國家領土擴張之謀,故明朝防倭才顯得如此慎重。而防倭一事,糾纏在海岸人民生計、遠洋販貿、國防戰略之間,也才會愈弄愈複雜,難以董理拿捏。 。。
淡水海盜小考(3)
雞籠淡水的地位或角色,在其中也就格外曖昧了。一方面,它是海寇聚嘯之地,明朝不但無法有效統治,而且還視之為敵區。所以「雞籠淡水二島正對南麂,尤當日夕*」;林道幹遁入臺灣後,俞大猷也不敢輕率進兵。《閩海贈言》載林有標〈沈寧海將軍自淡水奏捷,兩汛無警,小詩賦贈〉雲:「受降城築未經秋,搗穴宣威至淡流……」,也明顯以攻入淡水為直搗敵域。從這一方面看,淡水不啻域外,乃匪區也。可是,另一方面,《明實錄》載萬曆三十五年福建巡撫劉學聚語,稱:「諸夷益輕中國,以故呂宋戕殺我二萬餘人,日本聲言襲雞籠淡水,門庭騷動」,又明明以雞籠淡水為中國之地。
林道幹、顏思齊、鄭芝龍等海盜,即遊走於這個曖昧的空間中。既是中國人,又是倭寇;既是商販團隊,又是劫掠者。
鄭成功以後,海盜的角色大變,原本被明朝視為「倭寇」之一的鄭家商盜船隊,一轉而成為明朝的國家武力。原本傍水紮寨式的佔據,變成了領土統治。屯田拓墾,經營臺灣,也成功地使其海洋事業轉型為農耕型態。這時,倭人才暫時停止了對臺灣的染指。海上販貿固然仍在進行,但臺灣是以國家的身分在擔任東西洋貨物轉運站這個角色的。
明鄭滅亡後,臺灣做為清朝國家體制中之一部分,情況並無改變。但清朝的辦法,是更強化其農耕性,削弱其海洋商貿性格。即使商貿,亦只以臺灣與內陸之關係為主,減弱臺灣在東西洋貿易中的地位。
因此,遲至咸豐元年,洋船始能在淡水雞籠依商貿易,官照商船徵稅。其餘香山、中港、鹿港、鹿耳門、打狗及各大小口汊,一律禁止洋船貿易。道光三年,打狗港及鹿耳門才開禁。見《淡水廳志》賦役志,關榷部。
可是,臺灣在海洋經貿上擁有的地位及力量,並不能因此而完全扼止,故而在清朝統治期間,海盜依然是不斷出現的。康熙六十年,《東征集》載〈檄淡水謝守成〉雲:「昨情擒獲孽醜黃來,供稱臺灣山後,尚有匪類三千人。皆長髮執械,屯聚山窩,耕田食力,又有艘艦往來」,可見此即海盜之不服清朝王法者。
這類海盜,大約不少。嘉慶以後,蔡牽之聲勢則最驚人。
清朝與蔡牽鏖戰多年,相關戰報、奏摺,均見於《臺案匯錄辛集》。起自嘉慶元年,止於十八年。
蔡牽的船隊來往於臺灣與大陸之間,在臺亦無固定根據地。十年閏六月兵部奏稱:「該匪為內地舟師跟追剿甚嚴,屢次竄來臺洋躲避,兼可截掠商船,視為利藪」「臺灣地勢袤長,濱臨大海,自淡水滬尾起至南路之東港止,計程三千餘里。港汊紛歧,在在可以通舟。匪船乘風伺劫,或南或北,往來靡定」,即指此。
其勢似甚大。嘉慶十一年三月十三日許文謨上奏稱二月間進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