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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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奇銷售點在數碼城裡開的檔口是非常隱蔽的,一般人是很難發現的,平常只有幾個銷售人員,貨架上也沒有擺著手機,那裡的負責人只負責記錄客人想要的手機型號,開據售貨訂單和收據,從來不從事直接的買賣。
開單之後,交貨部就會有人與客戶電話聯絡,確定安全的交貨地點,最後,再透過我們在警匪片中看到的那種遊擊的方式將手機的主機以及配件交給客戶。
走私集團會根據買主的信譽,決定他們先付款後取貨還是先提貨後付款,付款的過程一般會在晚上九、十點鐘進行,銷售部門收錢之後,交給財務部門,之後再統一歸入倉庫。
銷售部的人員會直接打電話給主機倉庫負責人,讓他們把主機交給交貨的部門,然後交貨部門的人再交給下單的客戶。交貨的場所並不固定,多是遊擊式的流動交貨。配件部門從香港收到郵寄過來的配件之後,就交給交貨部門,然後交貨部門會再次聯絡下單的客戶,給他們需要的配件。
由此看來,黃曉凱的走私犯罪集團形成了境外採購、多種方式投運入境、接貨運輸、銷售手機的一條龍走私鏈條。
走私手機賣出去的錢在第二天就會透過地下黑市兌換成港幣。港幣是用來交給香港的走私點的,由於黃曉凱與香港的走私點長期合作,已經有很高的信譽,他們可以先在訂貨商那裡先提貨後付款。
換得的港幣會先運到深圳沙頭角中英街上該公司的某個交易中轉站,然後再經過“水客”或是去往香港的公司工作人員將錢帶到公司在香港的走私點。據走私集團的人交代,這樣的現金交易一般每天都有,一般每個人都會帶60萬的港幣去往香港。
走私集團這個嚴密而複雜的流程,都處在一套“財務軟體”的管理之下,公司每天所有部門的賬目都要錄入這個系統。黃曉凱只要每天在家裡開啟電腦,就能瞭解和管理自己領導的走私集團的所有財務情況,但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這正是日後起訴他犯罪的最有利證據。
走私主犯黃曉凱主動投案“自首”
2008年7月,黃曉凱走私集團案發之後,集團的主要成員紛紛逃走,由於集團內部的層層對上負責的金字塔式組織結構,偵查、抓捕難度非常大,主要犯罪嫌疑人黃曉凱也不知道去向。
2008年底,海關總署對7月份的“8703”案掛牌督辦,最高人民檢察院也於2009年初將其列為掛牌督辦案件。
珠海市相關部門對這件案子也非常重視,檢察院多次開會研究案情,根據該院檢察長金波的要求,迅速成立辦案小組,抽調人員,在案件的偵查階段就依法提前介入,並多次帶隊進行調查和取證。
為了儘快地掌握案情,讓案件的偵查取證工作順利進行,為起訴工作做好準備,檢察院的檢察官們加班加點,迅速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102卷,寫出了140頁10萬多字的審查報告。
在黃曉凱走私集團案發之後,多名犯罪嫌疑人逃跑,這給專案組的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阻礙,事後,“8703”辦案組對主要涉案人員釋出網上通緝令,並前往汕頭、揭陽、重慶、福建等地進行抓捕。
同時,還對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進行了心理戰術,透過犯罪嫌疑人戶籍地政府及政法部門的支援配合,上門進行法律、政策的介紹,敦促犯罪嫌疑人能到公安機關自首。
專案組工作的成效是顯著的,透過心理戰術,最終促使39名犯罪嫌疑人主動投案自首,另外,還有105名犯罪嫌疑人先後被抓獲。
經查實,黃曉凱犯罪集團共有160多名成員,骨幹成員23人。
令專案組沒有想到的是,走私集團的首腦黃曉凱竟然在2008年12月26日到拱北海關“自首”了。
這個自首之所以加引號,是因為他聲稱自己並不是來投案的,而是“來解釋清楚”的,他對海關人員說:“你們不要對我有所懷疑,我並沒有參加任何的走私活動,你們為什麼要通緝我呢?”
聽到這樣的話語,海關人員真是哭笑不得,黃曉凱太高估自己的智商了,他走進海關就沒有再走出來,雖然他對自己組織、領導犯罪集團及走私行為一直矢口否認,但還是被拱北海關緝私局刑事拘留。
黃曉凱從事手機走私多年,雖然專案組的成員只查到其走私貨款和貨物總計2000多萬元,但實際上他聚斂了幾億元的鉅額財產,到最終竟然說自己沒有進行走私,還指責海關對其進行通緝,這種投案而不自首的態度,可見他的有恃無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