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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石獅特大香菸走私案作出一審判決,13名被告人均以走私普通貨物罪被判刑。主犯蔡萬和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400萬元。蔡天示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350萬元。蔡萬華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而與蔡萬和合謀的盧遠煌,也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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臃腫“水客”牽出手機走私大案
2008年7月初,珠海拱北海關緝私局接到了一個舉報電話:“7月3日,會有十幾名‘水客’攜帶手機從九洲港口岸入關!你們趕緊部署行動吧!我的訊息絕對準確!”
所謂的的“水客”,我們在“廣州億元醫療器械走私大案”中已經有過詳細的介紹,簡單來說,就是指將走私物品藏匿在身上攜帶入境的違法分子。
不管群眾的舉報是不是正確,只要是舉報的線索,海關就有義務一查到底。放下電話,拱北海關緝私局就立即組織警力,在當天上午9時40分、9時50分、10時40分,對3班由香港開往珠海的班船實施了監控和搜查。
海關人員發現有幾名人員的身材特別臃腫,看上去並不正常,身體比例很奇怪,在搜查之下,在黃某、陳某等13名“水客”身上發現了手機,他們都是將手機綁藏在衣物下面,企圖瞞天過海。緝私人員從他們的身上一共查獲了諾基亞、三星等品牌手機主機1004部以及一批配件。
經過後來拱北海關關稅處的核定,這批走私手機價值178多萬人民幣,涉嫌偷逃稅款26多萬人民幣。
透過對13名水客的突擊審理,緝私人員得知了其他方面的走私訊息,在珠海香洲情侶路等地查獲了從深圳前來接貨的3部粵B牌照小轎車,當場捉獲了姚某等3名負責接貨的司機。
同樣,緝私人員對這3名司機也進行了突擊審查,他們交代,他們是要將走私的手機運送到深圳明通數碼城的凱奇商鋪。根據這一線索,拱北海關緝私局與深圳海關緝私局展開聯合行動,以最快的速度對深圳明通數碼城的凱奇商鋪進行了搜查。這次的突擊行動比較順利,在凱奇商鋪的倉庫保險櫃中,緝私人員查獲了商鋪銷售走私手機所得貨款1500多萬元,以及走私手機的大量書證,但比較遺憾的是,這個商鋪鋪面的主要負責人已經逃跑。
在商鋪中查獲的《存貨進銷存匯總表》中,緝私人員得知,2008年5月31日~2008年6月27日,凱奇商鋪從香港走私入境的諾基亞、三星等品牌手機14萬多部,價值億多元,涉嫌偷逃稅款2000多萬元。
以上的所有跡象都顯示這是一起以走私手機為主的特大集團犯罪案,走私的金額是驚人的。
案情是重大的,海關總署對此非常重視,立即組織廣東分署、拱北海關及深圳海關緝私部門,成立了“8703”辦案組,專門負責本案偵查工作的深入開展。
憑著僅有的線索摸索排查一段時間之後,一個以黃曉凱為首的特大走私犯罪團伙逐漸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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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個部門相互配合進行瘋狂走私
黃曉凱,1973年生人,廣東省揭陽市人,高中畢業之後就在揭陽當地混生活,先是幫著別人買古董,後來就開始學著做生意,但沒有賺多少錢,所以決定南下深圳尋找賺錢的機會。到深圳後,他到一家賣水貨手機的店鋪當夥計。
黃曉凱是一個非常精明、頭腦靈活,也很有心計的人,他邊打工邊用心“偷師”。終於,在2001年,他攢夠了資金和經驗,在深圳遠望數碼城開設了自己的水貨手機鋪面,併為自己的店鋪取名為“凱奇”,他對外聲稱,“凱奇”已經註冊成為公司,可事實上他並沒有到工商部門註冊,他從事的只是“炒手機”買賣,也就是自己沒有倉庫和庫存,有的只是鋪面櫃檯擺設的少量手機。如果有顧客前來訂購數量較大的手機,黃曉凱就直接打電話給比較大的水貨手機商家訂貨,然後從中賺取差價。
那時做水貨的商家還不多,競爭不是特別激烈,重要的是黃曉凱比較會經營,這些因素讓他的生意很快就紅火起來,賺的錢越來越多,不久就建立了自己的手機倉庫,而走私行為也從那時候開始了。
他最初是從香港大量走私三星、諾基亞等品牌手機入境,之後的走私規模越來越大。2005年,黃曉凱將走私的據點安排到了深圳明通數碼城,而且走私的規模進一步擴大。
為了逃避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