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倒一切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河心敲錘吖蟮納矸菽兀俊�
“激憤埂住咽喉,我一個女孩的父親,不敢去想雪婷那麼天真爛漫的女孩,在那個壯碩的死豬手中是曾怎樣絕望掙扎!死豬的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幹了什麼?”韓公政怒斥道,“我不評價別人,但如果我是雪婷的父親,一介書生如我也會毫不猶豫放倒他,我一定會砍死他!就是以命抵命也要替女兒出這口惡氣!”
“放心,林夫人,我不會把你的局長大人怎麼樣的!我會把他交給法律和道德兩個法庭去審判,而且還要請你們的妹妹林詩晴大律師為他做辯護律師!”阿飛好整以暇地笑道,“我現在只想請林夫人看看狄仁傑斷案傳奇,聽聽狄公是怎麼評判林大人的案件的?如何?”
狄仁傑:元芳,這個案子你怎麼看?
元芳:這個案子疑點甚多,林禽獸,為什麼要叫小女孩帶她去廁所?到了廁所門口,為什麼要掐著脖子,望裡拖?是要殺人?沒有動機;要猥褻?從目前官員素質和林禽獸的個人素質來判斷有這個可能,而且林禽獸同小孩父母的談話內容也可以得到印證!至於門口攝像機硬碟壞了,而沒有錄到,沒有技術人員的證明,很可能是林禽獸說出自己的身份,酒店方就很識趣的刪除了這部分記錄。如果能拿到這塊硬碟,交給技術方進行分析復原,就可以得到結果!
狄仁傑:你分析的很好,JC說,“小姑娘產生了被掐的感受”,這種說法和被自殺的說法一樣簡直是荒謬之極無恥之極!元芳,怎樣才能讓小姑娘的脖子產生被掐的感覺呢?
()免費電子書下載
元芳:必須箍住頸部才行,或者用兩個手指頭捏的這種也可以叫掐,可是這種作法怎麼能表示謝意呢?林禽獸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看來的瞭解的他平日所作所為才行!大人您看……
狄仁傑:如果是表示謝意而被人誤解你會怎麼樣?你會說出“我就是幹了”這樣的話嗎?你會事後提出15000元的補償嗎?
元芳:不會,從影片上看,這個人是一個很跋扈,視百姓如草芥的人,怎麼會提出補償,而且要收小女孩作乾女兒呢!只能說明他幹了虧心的事,想盡快了解此事!
狄仁傑:對,JC做出這樣的結論會不會,是迫於壓力呢?因為釋出會上JC最後補充說“小朋友一家仍然可以透過法律途徑為自己維權”,說明JC清楚自己不能自圓其說!
元芳:還有,JC的釋出會並沒有提及談判時的錄音問題,現在手機等便攜裝置都有這個功能,這個錄音是在林禽獸,不知情的情況下錄的,這一點從林禽獸的談話內容就可以做出判斷,應該說錄音是一個很好的旁證啊?
狄仁傑:對,不錯,此案疑點甚多。這樣吧,你出去在打探打探!
一個時辰後,元芳急急忙忙趕了回來……
元芳:大人,我們還是回去吧!這裡不可久留啊!
狄仁傑:此話怎講?
元芳:我出去稍作打探,發現…本書轉載拾陸k文學網…民……怨……沸……騰;鄉民道……路……以……目;偶爾喃喃自語:“百姓是個屁,法律是個毛”;大人我先送你回去,我在這裡打探就好了,萬一有了民變……你還是走吧!
狄仁傑:元芳,你我私訪到此,遷延已久,不如到新梅園酒店小酌,你看如何?
元芳:大人萬萬不可,那裡是是非之地,如果有什麼不測,酒店的攝像機的硬碟就會壞。而JC沒有影片就不能斷案;而且,如果您去洗手間萬一有人給你被掐的感覺,使你不能呼吸怎麼辦?萬一您失蹤,那就更麻煩了,JC要48小時後,才能立案啊。萬一您給人殺了,我得像貴州的五兄弟一樣,騎著摩托千里追兇,能不能追到不說,即使追到,JC又說違法,我怎麼辦呢?
第三卷家庭天倫 第四百九十六章 林夫人(二)
狄仁傑大駭!
一、警方雲:根據當事雙方(小朋友和林大人的陳述),林確實與陳有肢體接觸,但接觸部位,僅限於肩膀靠脖頸位置。
()
狄仁傑:林在周邊無人的地方,把手搭在女孩身上,是何目的?如果女童不掙扎,下一步會是什麼動作什麼部位?警方是如何推斷林禽獸的想法?即便林禽獸只是想揩點油,在女童身上揩油就不算“猥褻兒童”嗎?
二、警方雲:陳小朋友擺脫林大人的地點距離洗手間約有8米遠,只能看到洗手間的指示牌還看不到洗手間門口。
狄仁傑:犯罪地點和洗手間距離有什麼關係?難道只有到了洗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