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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是由等級和權力構成的。在新興的組織中,組織的骨幹或內部結構必須是相互理解和責任。
經營之道(1)
經營之道新的主流管理方法像今天這樣百花齊放的歷史並不是很長,源頭可能要追溯到20世紀40年代末或50年代初。這些管理方法包括精簡、外包、全面質量管理、經濟價值分析、標杆管理、流程的重新設計等。每一個方法都是強有力的工具。但是除了外包和流程的重新設計外,其他工具的主要目的是按照不同的方法做同樣的事情。它們是關於“如何做”的工具。
然而,“做什麼”日益成為管理人員面臨的主要挑戰,特別是長盛不衰的大公司的管理人員。舉一個我們都很熟悉的例子:一個昨天還宛若超級明星一樣風光無限的公司突然發現自己裹足不前、四處碰壁、麻煩接踵而來、危機四伏。這種現象絕不是美國的專利,在日本、德國、荷蘭、法國、義大利和瑞典,也是屢見不鮮。在商業領域之外(如工會、政府機構、醫院、博物館和教會),這種現象也頻繁出現。事實上,在這些領域,它似乎更不容易駕馭。
在這些危機中,幾乎每一個危機的根本原因都不是工作做得不好,甚至也不是做錯了事情。實際上,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做得都很對,只是毫無效果。這種明顯自相矛盾的情況是怎樣產生的呢?有關組織的創立和管理的假設不再符合事實。這些假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