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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護送之後,神箸辭掉了工作,開始時兩人還偶有聯絡,之後她便再無音訊,直到這一次,是他們離別之後的第一次見面,卻是在這樣的場景之下。
銘刈臉上的痛苦之色越發的濃郁,這次的案件性質太過惡劣,警察廳已經下達了命令,允許他們當場擊斃兇徒。
這個兇徒,是神箸正貴,他曾經出生入死的兄弟。
“神箸,我早就說過,個人意志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你無權決定他們的生死,他們這些人會得到應有的懲罰的。”
面對羅可嘴角那刺目的譏諷笑容,銘刈覺得原本義正言辭的的話語說出來卻是那麼的蒼白無力,他一直堅持著的信念,真的錯了麼。
“是啊,等到有無辜的受害者出現,然後在抓捕他們,有的可能只關了三五年就又被放出來,繼續作案,然後繼續被抓,如此迴圈往復。”
羅可將長長的菸灰彈掉,又吸了一口,這一次她沒有被嗆到,隨著她說話,淡灰色的煙霧從她的嘴裡湧了出來,飄散到空中,很快便不見了蹤跡。
“你相信狗改得了□□麼?這些人,根本就沒有一絲的悔過之心吶。”
羅可的最後一句話直戳進銘刈的內心,他一直所堅持的那些信念有了龜裂的痕跡。
法律好正義,到底是什麼?
神箸所做的事情已經觸犯了法律,可是他卻讓更多無辜的人免遭無妄之災,對與錯,善與惡,誰又能說得清呢?
羅可清楚地看見銘刈臉上的掙扎之色,他是個充滿正義感的好人,她一直都知道,只是,道不同不相為謀,他們的信仰從來都是不同的。
羅可知道自己已經被包圍了,銘刈只是被送來談判的,只要她現在有一絲異動,隱藏在暗處的狙擊手便會毫不猶豫地打爆她的頭。
已經足夠了啊,這一生她手上沾滿血腥,可是她無愧於天地良心。
趁著銘刈走神的空蕩,羅可的手伸進鼓鼓囊囊的外衣口袋,冰冷的槍支被掏出,對準了離她幾步遠的銘刈。
“砰”的一聲槍響,狙擊手在她拿出槍的瞬間,扣動了扳機,子彈穿透她的頭顱,帶出紅白相間的黏液,羅可嘴角含笑,高大的身子轟然倒地。
“神箸!!”
銘刈的痛苦的慘叫聲是羅可聽見的最後的聲音,接著她眼前一黑,世界重歸一片寂靜。
真好,她可以離開這個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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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以後,銘刈已經做到了警察署長的位置,剛剛應酬完來鬧事的新文媒體,銘刈揉了揉痠痛的頭,疲憊地靠在了轉椅上。
這一次因為警察廳逮捕了一個未滿十四歲的兇手,並且要已經提交了訴訟,要求法律判處這個不到十四歲的少年死刑。
這一做法卻觸犯了眾怒,少年的父母家裡有些權勢,雖不足以比擬當初的蜷川集團,卻也是東京數得上號的集團。
少年的父母煽動新聞媒體,抨擊警察廳的惡行,他們說那個少年只是個半大的孩子,他什麼都不懂,什麼都不知道,警察廳不能逮捕他,他沒有罪。
不明真相的群眾輕易地被媒體誤導,認為該給這個少年一個機會,他還小,不應該就這樣被剝奪了生命。
少年所犯下的案子太過惡劣,原本為了不讓這起惡劣的事件在社會上造成恐慌,警察廳不打算公開這起案件具體內容,可是群眾越鬧越過火,最後不得不將案件的內容公佈出來。
殺人碎屍,縱火燒房,這個半大的孩子只是因為那戶人家的戶主曾經說過他一句,便被殘忍地滅門。
案情的真相公佈之後,沒有人再為那個少年求情,所有的輿論一面倒地指責那個少年的父母監管不力,才會養出這麼一個可怕的惡魔。
銘刈始終記得在監獄見到那個少年時的情景,他大大咧咧地坐在看守所簡陋的木床上,囂張地和看守他的警察說,他還未成年,即使他殺了人也用不著蹲牢房,他的年齡就是他最好的武器。
他的樣子讓他想起了許多年前的那個被全國通緝的犯人,清丸國秀。
從那一刻開始,銘刈便下定了決心,要將這個少年繩之於法。
從法院出來的那一刻,面對燦爛的陽光,銘刈有種恍若隔世的感覺,他抬頭看著頭頂刺目的陽光,眼角有些酸澀。
他想起來那個被他遺忘了很多年的人,神箸正貴。
誰也沒有辦法評判神箸的做法到底是錯還是對,法律上他是十惡不赦的殺人兇手,而事實上,他卻代表了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