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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是【天啟年】凡宵小謀再起者,皆知帝【朱由校】為童昏,惟客、魏足倚以取富貴,於是盡泯諸黨,而集為奄黨;其不能附奄者,亦不問其向【從前】近何黨,皆為奄黨之敵,於是君子小人判然分矣。神宗【朱翊鈞】時廟堂無主,黨同伐異,以儌利而為之,至是以奄為主,趨利者歸於一途,故只有奄黨非奄黨之別。{93}
自甘供客、魏驅使,參劾王安的兵科給事中霍維華,是“閹黨”的首位加盟者,級別不高。第二年,隨著周嘉謨、劉一燝、孫慎行、鄒元標等重量級反閹人士的倒臺,“閹黨”加盟者的檔次開始提升。自沈———即前面提到過的那個據傳與客氏有私的高階官員———始,這檔次已提至大學士級別。到天啟三年,顧秉謙、魏廣微入閣,“閹黨內閣”形成;天啟四年,以首輔葉向高辭職為標誌,“閹黨”徹底控制政局,“自內閣、六部至四方總督、巡撫,遍置死黨”{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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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兄難弟:由校和由檢(22)
“黨”之一字,今義與古義有很大差別。首先,在出現簡化字以前,“黨”與“黨”本非一字,兩者各為一字,前者只用于姓氏,簡化後,“黨”與“黨”併為一字。其次,“黨”在古時,基本是貶義,從黑,本義為晦暗不明。《說文》曰:“黨,不鮮也。”《論語》曰:“吾聞君子不黨。”孔穎達注:“相助匿曰黨。”古人主要是在這個意義上使用“黨”字的。
“東林黨”的名稱不是東林黨人自己命名的,這個晚明的政治派別起源於講學,以東林書院為學術和思想基地。朱由校、魏忠賢為了安排罪名,把有關的人稱為“東林黨”,意思是這些人借講學為名朋比為奸。
毫無疑問,“閹黨”更是一種指控,甚至咒罵,裡面絲毫沒有今天人們所理解的政黨的含義,直譯過來,大約相當於“附集在被閹割過的人周圍的那群醜類”。
這樣的咒罵不算誣衊,事實正是如此。在“閹黨”一詞中,“黨”比較徹底地迴歸於它的“相助匿”的本義。如果說“東林黨”還有自己的政治主張,隱然可見政黨雛形,對“黨”字開始向近代語義過渡發揮了作用,那麼,“閹黨”則完完全全是為汙濁之個人私利匯聚起來的烏合之眾,他們走到一起,與理念無關,與抱負無關,與社會責任和構想無關。
依附魏忠賢的人,不外三類。一是渴望富貴者,二是作奸犯科欲而向魏氏尋求保護者,三是品行低下、為正人君子所排斥而志在報復者。正應了一句話: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魏忠賢就像黑社會老大,吃得開,有靠山,違法的事別人幹不得他幹得,可以放手作惡。這樣,全體的醜類就都趕來入夥,投靠他,為他做奴才和打手的同時,也吃上一份自己的黑飯。
無論怎麼看,“閹黨”都不是一個政治派別,而像地地道道的犯罪集團。唯一特別之處,一般犯罪集團見不得人、東躲西藏、總是擔心被抓獲,“閹黨”卻堂而皇之、大搖大擺地幹壞事,甚至整個國家機器都為他們服務———因為有朱由校先生的特許。但儘管連皇帝都表示支援,他們仍然不像一個政治集團,仍然像犯罪集團。這就是歷史和社會法則非常可愛的一面:罪犯終歸是罪犯,黑社會終歸是陰溝裡的產物,哪怕全部合法的機構和權力都歸他們掌握,也不能由黑洗白。
例如,由魏氏引入內閣的顧秉謙、魏廣微,不要說政治家意識,連“做官”的意識都沒有,自動把自己擺到魏忠賢家奴的位置,俯首帖耳,唯命是從。“秉謙票擬【起草詔令】,事事徇忠賢指。”{95}職為首輔,實則沒做過一日宰相,楊漣送給他一個稱號“門生宰相”,這實在還算客氣,其實他從來只是魏忠賢的哈巴狗而已。魏廣微處理一切政務,都會事先打份小報告,請示魏忠賢,“籤其函曰‘內閣家報’”{96},毫不掩飾家奴面目,對他大家也有綽號相贈—— “外魏公”,意思是“在外面的魏公公”,不過是魏忠賢的一個影子,根本不把他單獨看做一個人。
在這個集團,只有主子和僕從兩種人。裡面有個叫崔呈秀的人,當時是御史,品質極壞,他因為貪汙案子事發,都御史高攀龍、吏部尚書趙南星處理他,他就跑到魏忠賢那裡,搖尾乞憐,魏忠賢答應保護他,他則索性自認為魏的乾兒子。時下坊間流行一語:“見過無恥的,沒見過這麼無恥的”,用在崔呈秀身上最恰切———崔呈秀以前,諂附者固然不少,但還沒人能夠發明以兒子自居的拍馬屁手法。因同姓之故,魏廣微原先對魏忠賢一直自稱“宗弟”,後來趕緊降格,自貶“宗侄”{97}。這種無恥,竟然成為一種攀比,一種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