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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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現在想想,甜言蜜語說得太少,是不是也是一種錯誤。畢竟人家不是我,人家沒有那個義務與能力去了解我的語意。
“別發呆了,我沒下毒。”遲暮無所謂地聳聳肩,指了指我手上端著的碗,“好歹熟了,湊合著吃吧。”
我搖搖頭:“很美味,絕對堪比高階酒店的水準。”
他換了不可思議的表情,打量了一眼我手裡的飯,又打量了一眼我:“不用安慰我。真的很難吃嗎?”
於是我挫敗地垮下肩膀。
恐怕好話到了我這裡,也就成了僵硬的玩笑。
等我收拾碗筷出來,遲暮正安靜地站在陽臺上抽菸。
我站在門口,敲了敲陽臺門:“飯後一根菸,賽似活神仙啊。”
他回過頭看看我,遞過來一包香菸。
我揮手示意不用,他把香菸放回口袋,又轉回身,對著外頭吐了個菸圈汙染空氣質量。
“許岸,”他忽地開口,“早上的事,我很抱歉。”
我一怔:“什麼?”
“我以為你會知道他們的事,”他依然沒有回頭,“所以我只是想問問,可是忘了你的感受,對不起。”
然後我不由打了個寒顫。
如此正式的客氣話,怎麼聽怎麼覺得彆扭。
“沒事。”我打了個哈哈,“天涯何處無芳草啊,是不?哥現在可是單身貴族了,選擇多多。”
他轉身看著我,嫋嫋煙霧讓他的臉顯得有些飄忽:“你沒事了?”
“當然啊,”我衝著他笑,“不就失個戀而已,有什麼大不了的……咳……”說著嗓子突然有些哽,我咳了一聲再繼續,“我又不會跑去自殺。”
他沒再說話,只是轉回去留給我個背影,一動不動地看著外頭連星星也沒幾顆的夜空。
過了好半天,就在我決定放任他站在這裡自生自滅自己走人的時候,他突兀地扔過來兩個字,語氣輕淺:“我會。”
我先是一愣,隨即倒吸了口涼氣。
我差點忘了這家夥其實也是處於不知道是單戀未遂還是失戀已久的狀態,而且一直是個悶聲不響的主。
據說這種人習慣把所有心思都憋著死死壓抑,所以爆發起來異常恐怖,也異常容易一個衝動就直接跑去輕生連句遺言都不帶多講。
“喂,”我驚恐地扣住他的肩膀,“你可不能亂來啊,我這是二十四樓啊。你要是從這跳下去我以後住哪兒啊?不帶你這麼坑人的。”
他回過頭,嘴角揚起一個弧度:“我困了,最近一陣都沒怎麼睡。”
“啊?”我還無法理解他跳躍極快的思維。
“再沒地方睡,恐怕我就真要摔下樓了。”
“……”
等我收拾了客房出來,他已經理所當然地霸佔了客廳的沙發,躺在抱枕上在刺眼的燈光下睡得四平八穩。
我拖了床被子出來,直接扔到他身上,把他從頭到腳都捂了個嚴實,然後看著他因為缺氧費力地從被子裡探出個腦袋,接著翻了個身繼續睡覺。
回到房間,想到客廳裡還有個人在,不知怎麼地,我隱隱感覺,似乎空蕩蕩的床上沒有了另一個人,也不再顯得那麼可怕的難熬。
我突然有點理解他堅持留在這裡的意圖。
我想,可能他也是因為害怕寂寞。
☆、第三章(3)
第二天,我發現,我交給小球的家門鑰匙,不知何時被遲暮握在了手中。
第三天,我發現,浴室的毛巾架與洗手檯、客房的衣櫥、門口的鞋櫃、還有書房的寫字桌上,都出現了一些不屬於我的東西。
第四天……
都說二十一天能形成一個習慣,可才半個月左右,我就開始習慣只要做飯泡茶就準備兩份。
期間關於那個競標專案,公司上下也準備得如火如荼,包括與法國廠家的聯絡,各類資質材料的證明,還有小球那邊不時傳來的一點用處不大的進況報道。
因為工作忙碌早出晚歸的緣故,儘管與遲暮同住一屋,我們也交談甚少,當然很多時候我也是的確找不出什麼共同話題。
幸好那家夥本來也就是個喜靜的人,其安靜已經基本上可以做到,整整一天在家毫無存在感。直到拉開房門出來你才會反應過來:原來他沒出門?
只是每天當我晚上回到家時始終會看到我房間開著的檯燈,屋裡也始終有另一個人存在的痕跡,哪怕他只是靜靜地敲著電腦或者看著報紙,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