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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在第一次發還給學生的卷子上都要依成績的優劣,註明ABC等的等次,並另在簿子上記下來;第二次的修改也要把成績記下來。每次全體文卷這樣結束之後,教師還應把這次各文卷裡所犯的較大的錯誤,在課堂上提出來解釋或討論。
這樣寫作每做若干次後,可用一次來出一個學生所熟悉和有經驗可以表現的題目,讓學生自由(即不必根據書本)做一次文章,成績一定是有相當可觀的。
23�一種有趣味的工作(1)
我因為做過七八年的英文教員,便嚕嚕囌囌地講了一大堆關於英文的教授法或研究法,但這不是什麼英文教授法的書,我就把這件事告一結束吧。倘若這裡有些意思可供給諸君研究外國文的參考,那就算是沒有白說的了。
我這七八年的英文教員都是兼職,還有一半的時間仍在職教社裡做我的編輯的工作。所以自我出了學校以來,除最初的半年時間做著“有名無實”的英文秘書之外,可以說一直到現在沒有和編輯的生涯間斷過關係。編輯的職務是最合於我的個性,關於這方面,以後再談,現在請再談談關於教員的職務。做教員,在我也可說是一種有趣味的工作。我尤其感覺愉快的,是可由這樣和天真的青年接觸。我覺得青年都是可愛的,雖則有時也有一兩個使你感到不舒服,但是仔細想來,他自身也有特殊的原因而不能任咎的,像我將要談到的一個低能學生,便可做個例證。講到大多數的青年學生,只須教員教得認真,教得好,賞罰公平,青年學生沒有不敬愛教員的。
做教員在我既是一種有趣味的工作,我為什麼後來不幹呢?這裡面至少也有兩個理由。一個是我的性太急,看見學生有時答不出,或是錯誤多了一些,我很容易生氣,對於這種學生,我易於疾言厲色,似乎予人以難堪,事後往往懊悔,第二次遇著同樣情形時仍不免再犯這個毛病;這樣容易生氣不但覺得對不住我的學生,對於我自己的健康也有損害。我覺得忍耐性也是做教師的應有的特性,我的忍耐性——至少在教學方面——太缺乏,因此我覺得自己還不十分適宜於做教員。第二個原因是:因為經濟的關係,教員的鐘點太多,夜裡缺乏自己看書的時間。我每日上半天要教三四時的功課,這還不打緊,但課外應該為著學生做的工作還是很多,修改考卷和文卷就要費了很多的時間,都不得不在夜裡做。這樣一來,除了全天的緊張工作外,夜裡的時間也是不自由的,自己看書固然沒有了時間,一遇著有應酬,或其他的臨時事情,往往不得不“開夜車”。因為有著這兩個缺憾,所以我不得不拋棄教員的生活。
當然,我不是想拋棄就立刻拋棄,因為這不是我的經濟能力所許。我一面要留心更適宜的機會,一面對於我的職責仍然是要很認真地做去的。因為我對於我的職責要認真,所以我對於我的職權也不得不認真。關於這一點,我還記得有一件事可以談談。我有一年在所教的商科三年級裡遇著一個低能學生。他在別科的成績怎樣,我不知道,但至少關於英文這一科,他所表現的是低能兒。我平日對於學生的成績都有很詳細的記錄。平日記錄好的學生,在大考的時候儘可放心,因為就是在大考的時候不幸考得不好,無論如何也不會不及格的。而且我對於分數的計算也不願斤斤較量,差幾分分數我都認為應該通融,因為分數這東西本來只能表現個大概。這個學生的平日成績總結算起來不過十分(六十分及格),大考的成績不過五分,這相差實在是太遠了。這樣的學生怎樣能升到三年級,在我已莫名其妙。後來仔細打聽一下,才知道他的父親是有著相當大勢力的。他做著某教育會的幹事,和這個學校的董事們都有著密切的關係!但是我做的是英文教員,所知道的是英文的成績怎樣,不知道學生背後的“勢力”的大小。他補考後仍得到不上十分的成績。我對此事的辦法是決定他不能升級。這個決定居然引起了一個軒然大波!這位自信有勢力的“父親”跑到校長那裡去大辦交涉,他的理由是我對他的兒子有成見。我把平日的記錄給校長看,校長沒有話說。我並向校長宣告,如果這樣的學生可以升級,我要立刻提出辭職不幹,請他另請高明。校長被他纏繞得沒有辦法,老實說這是某某(指我)的職權,你可以和他去交涉。他不敢來和我交涉,卻直接跑到兩個校董那裡去糟蹋我,幸而那兩位校董平日知道我在校裡教學的情形,竟給他一頓教訓!我倒不怪這個學生,因為他並非不肯用功,無奈他的那個“父親”給他一種先天低能的“禮物”,這並不是他自己所能負責的。後來聽說他的那個很有錢的“父親”,已出巨資送他的這個兒子出洋留學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