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 (第2/4頁)
空白協議書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過檢察機關對他們進行刑事追究。
他說,我們是按合同辦事啊,他們這樣做明顯是違約,反把我們給告了,他說他不能理解。聽了他的話,我說我大膽猜測一下,你們當初拿到這一單合同時,對方肯定不是百分之百的心甘情願,我說你實話告訴我,這裡面是不是還有其他的因素在起作用。他沉吟了一下,告訴我,做他們這行找個活兒不容易,當初籤協議的時候是先和那家企業的董事長處成了朋友,才有了接下來的合作,所以在金額上自然要對他們傾斜了一些,不久這位董事長由於內部鬥爭下臺,新上任的頭兒感覺這筆費用比他們預期的高很多,就開始清算,連帶著他們就倒黴了。
我說問題就在這裡,在經營活動中,搞“董事長”或者“總經理”攻勢無可厚非,但是這些頭兒們的作用僅限於允許你進入,但是在具體的合作條款上一定不能顯失公平,在服務的內容上不能有所怠慢,這個合同雖然當時的董事長點頭了,但是可能公司上上下下都有怨氣,覺得錢出多了,說到這裡,他說還有一個情況,確實在後來的履行中,有一些地方比如大型的新聞釋出會等等,也沒完全做到位,所以對方不滿意了,我說你看如果當初合同簽訂時顧及了這些情況,費用上對方也是真心願意出這麼多錢,那麼即使後來換了領導,甚至執行中有些欠缺,只要你心底無私,頂多是雙方再協商而已,不會傷了和氣,這下倒好,一竿子把你弄到了法庭上,可見對方的怒氣很大,最關鍵的是你們的其他業務都受影響。思量起來,這一切都是當初埋下的隱患,不要以為搞定了董事長,簽下了具備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書,就會確保錢掙到手了,在法律之外的道義感、甚至情緒感都會把一紙文書給撕破的。
有一位律師朋友和我談過他幫人做合同的經驗,他說,他雖然是律師,但是總是勸他的當事人在合作協議上不要死摳很多細節,因為即使合同上看起來你沾了光,但以後的合作說不定在哪方面就會吃虧,只要對方心裡有不平衡的地方,總會想方設法地賺回來。他的主張是,合同約定個大的原則,簽完後就束之高閣了,真正的合作是在過程中具體去執行的,只要沒有欺人的地方,雙方盡心,生意才會持久而雙贏。
也許有人可能會覺得我這樣的觀點有些灰色,好像我們就不能在法律的大原則之下理直氣壯地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能合乎法律規則地爭取最大的利益。我不反對這樣的批評,確實我這樣的思考方式也不夠積極,缺乏一點主動進攻的味道,但我想要論述的是,理論上講,法律給予雙方的機會確實是對等的,每一方都會尋求利益最大化的可能,但如果有一方勉強佔據了強勢位置,即使用法律的力量加以強制固定,必然另一方仍會覺得有所不滿,搞不好會尋找法律之外的非常手段來擺擺平,這樣達成的合約是不會長久的。而如果在法律的基礎上再結合情理、道義的原則來辦的話,最後倒有可能都互讓一步,怨氣消失了,才是所謂的雙贏,不會給將來留下隱患,而且會長期和諧共存的。
。 最好的txt下載網
不要欺人(3)
鴉片戰爭以後,由於貧弱的國力,當時的滿清政府別迫同一些強權國家簽訂了許多不合情理、違背道義的割地賠款合約,姑且不論存在其中的霸權成分,從法理上講,那些合約也是簽字畫押經過了法律程式的,但是正因為它是在明顯欺負人的前提下,我們中國人作出的無奈之舉,所以隨著中國帝制的廢除和中國國力的日漸增強,這些企圖在中國土地上長期享有特權的不平等條約便自然土崩瓦解了。不但是中國,在世界範圍內,夢想日不落的大英帝國,也曾強迫很多國家接受作為其殖民地的法律條款,但是沒過幾年,在世界大戰的炮聲中便不得不丟掉不合時宜的殖民地做法,因為世間自有公道,誰也不要想著去欺負人,不管是明目張膽還是披著法律的外衣。
事關切身 親自去辦(1)
《增廣賢文》是一個集合了諸多中國傳統樸素人生訓言的小冊子,中間有這麼一句話“動口不如動腿,求人不如求己”,道理講得很直白,說得也很是坦率,在事關自己切身利益的時候,一定要親歷親為,是斷不可偷懶託付於他人的。
有一個人人皆知的笑話,某位地方的首長有一天要在辦公室裡支蚊帳,就吩咐勤務員去買竹竿,過了不久,勤務員回來了,提著一個油漬麻花的袋子,說,首長您要的豬肝來了,原來他把竹竿誤聽成了豬肝。首長氣得啼笑皆非,說,你的耳朵呢?意思是你的耳朵哪兒去了,怎麼會聽錯呢。沒想到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勤務員拍了拍腦袋,從口袋裡掏出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