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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方面還停留於購買國外技術專利授權階段,其產品基本以組裝形式推出。結構件主要是對按鍵、外殼等手機部件的統稱,從近期諾基亞方面宣佈的對軟質、透明的奈米手機材料研發進展來看,國內廠商在這方面依然有〃代差〃。 軟體方面,核心的協議棧上,目前在G*領域,只有中興一家實現了自主掌握。
模仿是山寨最初的生存之道,這完全可以理解。廣義來說,如果我們不模仿,那現在可能還停留在四大發明階段,絕大多數的創新都是從模仿開始的。後發企業必然模仿先行者,舉世皆然。模仿、抄襲乃至盜版、侵權是一個度的問題,只要不超過這個度,也是可行的。
媒體對山寨手機、山寨產品、山寨文化、山寨精神等評論大體上分成兩派,反對派的主要論據就是模仿、侵權等。人類歷史其實是發明加仿效的歷史。
不能簡單地認為模仿就是沒有骨氣的“孬種”。大家乘坐的飛機、汽車等無一不是模仿的產物,飛機的發明人是萊特兄弟,汽車的發明人是卡爾·本茨,燈泡的發明人是愛迪生,現代力學的奠基者首推牛頓。寫本書儘管我沒有簡單地採取複製加貼上的方式,也蒐羅了不少別人的東西和想法,在行文方式上可能也不知不覺地模仿了某些人。當然,模仿應該有個度的問題,但是這個度不是我定的,也不是你定的,而是由被模仿的當事人和法律界定的。
回顧改革開放30年,具有代表性意義的事件不少,聯產承包責任制、特區成立、*南方講話、香港迴歸等。在中國,幾乎所有大事件通常都跟官方相關聯。而這次完全不同,僅僅是一部小小的手機,它只是一陣風還是預示著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