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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以後,父母給起的那個名字。可是一旦他成為了魔法師,那個名字就不能再讓人知道。否則你的魔法對於另外一個魔法師就是完全失效,甚至成為他的奴隸。於是我現在用的名字是艾爾·穆恩,意思是,空靈之月。

這裡靠近海邊,路上並不塵土飛揚,甚至還因為旁邊大片的小百花,沾染了一些清新的香氣。我把袋子背在背上,拄著我那柄長到眉稍的黃褐色柳木魔杖,離開了我小小的法師塔。

知道我要出行的人只有那個和我熟悉的小販,因此我在我的門後設定了一個魔法陷阱,名字叫吸取生命。如果有人未經我的允許就推開我的門,陷阱中的儲存的魔力就會發揮作用,,讓那人死掉。當然,如果他運氣好的話,他還會有0.1%的機會豁免這個魔法的傷害。

我不知道當我再次回去的時候,門前是一具枯骨還是一層灰塵。

走了一個上午之後,我有點後悔了。因為我見到的景緻除了起伏的綠地和點綴其上的小白花之外,幾乎還是相同的景色。而我向後望去,發現前後的風景都差不多。我終於明白在這個年代,旅行並不是一件很愜意的事情,路上香甜的氣息可比不上我屋子裡舒服的藤搖椅和雞蛋煎牛肉。

我嘆了一口氣,在一個大樹下坐下來,把背上的口袋解下放在身邊,又從裡面取出用牛皮紙包著的黑麵包和醃魚。

我吃掉了半個麵包,一個醃魚的四分之一,然後就因為口渴再也吃不下去了。

遠處的草叢裡有幾個墨綠色面板的小哥布林在探頭探腦,看樣子是拿不準要不要撲上來搶我手裡的黑麵包。

大多數普通人類都不把小哥布林當成是智慧生物,只把他們看做是和牛羊一類的東西。其實這些傢伙也有挺高的智慧,他們的身高大約有70厘米,會製造石器,會點火,還會給自己做很簡陋的獸皮衣服穿。

他們是群體活動的生物,可是也很膽小。我拾起一塊拳頭大的石頭朝他們丟過去,他們馬上呀呀地叫著跑開了。可是這幾個小哥布林很不走運,跑開的時候不小心踩到了一堆浮土上,於是他們周圍一下子炸了窩。

那堆浮土是樹林妖精的巢穴,樹林妖精大小像馬蜂,外形是半透明的小人背上長著兩對透明的翅膀。他們的脾氣很壞,從被踩塌的土堆裡鑽出來之後就開始無聲地嚎叫——他們嚎叫的頻率很高,高到人類聽不見,可是哥布林還是能聽見。

那幾個綠皮小矮子發慌了到處亂跑,可是一群樹林妖精都追了上去,用胳膊手和膝蓋上鋒利的骨刺去戳他們。

我坐在大樹底下,身上是從樹蔭裡漏下來的斑駁陽光,看著那些生物狼狽地跳來跳去,忽然覺得這次旅行似乎並沒有我想象得那麼壞。

兩撥小東西打了好一會還是難解難分,後來其中的一個哥布林要往我這邊跑,大概是想要把我這個人類也扯進這件事情裡去,好給他們緩解緩解壓力。我不得不讚嘆這一個小傢伙在哥布林群落裡罕見的聰明才智,但是作為高等生物的自尊使得我不允許自己被捲進這麼一件毫無意義的事情裡——

於是我從袍子裡抬起我的右手,伸出一根食指對準了他。他愣了一下,墨綠色的臉上似乎露出了思索的表情。但很遺憾的是,他還是沒有弄清楚我身上的黑色繡銀線長袍代表了什麼,於是繼續向我這裡跑過來。

我在他距離我十幾米遠卻依然沒有止步的意思的時候,低聲唸了一段三個片語的咒文,然後我的食指指甲就變得透明,接著變成流光溢彩的七種顏色。那七種顏色匯聚在我的指尖,變成了一道手指粗細的七彩光柱,噴射了出去,正好打中那個哥布林的身體。

於是他在那一瞬間就變成了七彩的粉末,然後在微風中化為無數美麗而致命的光點,分解到陽光裡了。

這個魔法叫做彩虹噴射,是塑能系的法術,是我唯一的一個可以主動進攻的法子,我一天只能使用一次。

其他的小哥布林和樹林妖精都看到了那一條彩虹,然後發出更大聲的尖叫,扭頭跑開了。

周圍的樹林一下子就清淨了下來,然後我翻開口袋裡的那本書,打算再把彩虹噴射這個法術記憶一下。一個法術一般只能保持48個小時,剛才的彩虹噴射還是我前天晚上睡覺之前記下的,現在用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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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第一章的說明】

這個世界上有兩個大陸——西大陸“艾瑞法斯特”、東大陸“徹爾尼茲”。西大陸以白色人種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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