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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法律條文的界定。民眾在上繳皇糧國稅之後還該不該有自己的私有財富?可以享受到官府施捨的哪些恩惠?而官府收稅之後究竟還有沒有什麼特別的明細?用到了哪些地方?是否明示於天下?
古希臘時代的身份落差
古希臘時代的斯巴達人因為原始,所以一直尚武好勇。原本是公元前12世紀侵入希臘南部伯羅奔尼撒半島的多利安人,征服了拉哥尼亞的土著之後便強迫他們從事農業勞動,而自己則專做職業軍人。公元前735年,斯巴達吞併了鄰近的麥西尼亞,麥西尼亞人也只能為他們幹農活,提供食物。不過,公元前650年前後,麥西尼亞人在阿哥斯城邦居民的支援下反抗過斯巴達人,最後還是因為斯巴達的軍事優勢而失敗。
斯巴達人一直沿襲著原始的部落民主,據說有兩位世襲的國王,平時有長老會議、公民大會和監察官。――估計後世的學者可能難免會對他們的議事機制抱有美化之嫌,因為這樣的話政治智慧顯然已經相當的高。長老會議有包括國王在內的30人,都是年過60歲的貴族,還是由公民大會推選出來的。5個監察官同樣也是公民大會推選出來的。對於斯巴達公民來說,基本上還可以說是平等的民主。
公民大會有8000人,是從40萬左右的居民中推選出來的斯巴達公民。40萬拉哥尼亞人和麥西尼亞人被斯巴達人蔑稱為“希羅人”,沒有自由,只是擔負農業勞動,呈獻糧食果蔬。斯巴達人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