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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了媳婦卻把他們逼走了,我簡直連個畜生都不如。”
“你別話裡帶話罵人。我可沒逼他們,是他們自己願意走的,他們想和閨女住在一起,我們沒必要攔他們。”
“他們是不願和你住在一起才走的。”
“我還不願意和他們住在一起呢。你要有能耐就找間房,哪怕是間狗窩,我也會去。你以為我多願在這兒住呢?告訴你,我早就住夠了。”
“住夠了你還回來?你要有骨氣,走了就別回來了。”
“你以為我願意回來?我是為了你們陳家後代才回來的,好心當成驢肝肺。”她用毛巾系在頭上,往床上一躺,自在地欣賞起電視節目。
我起身來到外屋。我不想和她爭吵了,吵架不僅累心,還有可能殃及我未出世的後代。我躺在父母的床上,想起和父母在一起生活的日子,內心的愧疚使我淚如泉湧。
父母走後,晚飯成了問題。林姝過慣了飯來張口的日子,現在晚上下班回來,雖然也能聞到滿院飄香,但那是人家的,自家的還需要親自動手。開始她以泡麵來應付,頂多加個雞蛋。她能湊合我也能,我們互相較著勁,對著越來越難吃的泡麵,我們裝著胃口大開的樣子,大口吃,慢慢嚼,時刻防著嚥下去的麵條噴出來。一連吃了幾天後,林姝熬不住了,下班帶些菜回來,開始履行家庭主婦的職責。說句良心話,她做的飯菜還是夠得上一定水平的,比街頭小飯館裡的大師傅略勝一籌。她下廚房做飯,我進廚房洗碗,雙方倒也達成默契,相安無事。
自從她懷孕後,我們的性生活就自然停止了,而且是分床而睡。作為男子漢,我有做人的原則,你不想,我不做。剛結婚時的澎湃激情在她礁石一般的古怪而固執的性情下,早已撞得粉身碎骨。無論林姝以什麼形態出現,我的慾望都如風平浪靜的什剎海湖面。林姝對分床而睡是一百個願意,她像個守身如玉的姑娘,對屋裡的惟一男色,也就是她法律意義上的丈夫,毫不動心,更不動情。平平靜靜,加上平平淡淡,再加上相對無言,是我們兩人世界的真實寫照。
也有偶起波瀾的時候。月底鄰居來收房租水電費,她只肯付15天的,另15天的她認為應該我父母付,理由是他們在這個月住了15天,所以要繳15天的費用,這樣才公平。聽到她嘴裡提我的父母,我不由得勃然大怒而且她的所謂理由又是如此刁鑽,不能不讓我七竅生煙。當著鄰居的面,我就和她吵了起來。
“你是人不是人,你把他們逼走了,還讓他們付錢?”
“我怎麼不是人了?他們既然住了房子,用了水電,就應該付錢。”
“就這幾個錢你還斤斤計較,他們是我的父母,我們住的房子是他們的,你懂不懂?”
“我當然懂了,所以我把該付的給付了。”
“得得,你們先說著,等說清楚了我再來收。”鄰居抬腳走了。
鄰居走了,並沒有減弱我心頭的怒火。我必須要發洩一下,否則就可能發瘋。我看著頭頂上的燈泡,覺得它像個獨眼龍在對著我冷笑,我伸手把它擰下來,對林姝狠狠地說:“你不是不願意繳電費嗎?我把它摔了。”說完,我舉起燈泡把它摔在地上。一聲巨響,我的心裡痛快了許多。
“摔得好,我們一起來摔。”林姝說著,就把破壞的目標鎖定在所有的燈泡上,從檯燈、壁燈到頭頂上的管燈,還有廚房裡的燈炮,都被她摘了下來,摔在地上。屋裡變得一片漆黑,林姝像個鬼影在屋裡飄來飄去。“還有什麼可摔的?要不把電視機也摔了﹖”她心平氣和地問。
“摔你媽個頭,你他媽的是個魔鬼﹗”我大聲咒罵。我的修養,我的斯文,在進家門後就像蛇皮似的蛻掉了,露出來的是我自己都感到噁心的野蠻嘴臉。
“知道就好。”林姝說完看自己的電視去了。
林姝很快適應了黑暗環境,在黑洞洞的廚房,她居然能炒菜。聽著她節奏輕快的切菜聲,我擔心她會把手指頭切掉。事實證明我的擔心是多餘的。她不僅能把刀切得飛快,而且往菜裡放的各種佐料也恰到好處。我懷疑她有特異功能,所以才能在黑暗中游刃有餘。
我不行,眼睛本來就近視,在黑暗中總擔心要發生什麼意外。況且沒有燈,我的業餘文學創作也不得不停止了。雖然各個文學刊物拒絕發表我的作品,但我的創作卻沒有停止,我相信終究會有一天,太陽的光芒將重新照耀在我的頭上。沒有燈我就點蠟燭,幸虧過去母親買的應急蠟燭還有。可是,在夜深人靜時,燭光中我面對稿紙卻一籌莫展,蠟燭上飄出的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