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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陽如血,草原上到處是倒伏的人和馬的屍體。
戰敗的北元騎兵,僥倖還活著的已經倉皇北逃。這次出來打草谷,非但顆粒無收,反而損失慘重,接下來的一段日子,開平衛和附近的屯衛應當能安生許多。
儘管,時間或許很短。
入夜,死去的明軍屍體已經被收斂,死去的戰馬不會浪費,馬肉味道算不上好,卻也算是一頓葷腥。
軍中和城內的大夫都被召集,受傷的戰馬受到比傷兵更好的照料。
人比不上馬,很滑稽,卻是事實。
孟清和坐在火堆旁,馬總旗死了,他親自從戰場上把馬總旗的屍身帶了回來。曾經在城頭笑話他的幾個邊軍,如今也只有兩人還活著。
這就是戰爭的殘酷,邊塞的生活。
迷茫和無措沒有困擾孟清和太長時間,習慣於思考的大腦,一旦從對死亡和血腥的恐懼中冷靜下來,便會開始分析,然後做出決斷。
火光躍動,一大塊烤好的馬肉突然遞過來,孟清和轉過頭,咧咧嘴,眼前算得上半個熟人,是之前在城頭上拿他個頭打趣的弓兵。
“吃吧。”
弓兵將馬肉一把-塞-進孟清和手中,順便遞給他一把匕首,常年在邊塞生活,習慣也變得有些不同。很多邊軍不再習慣用筷子,反倒時常帶著一把匕首。
這樣的邊軍最為兇悍,即使是寧王手下的朵顏三衛,論單打獨鬥也未必是他們的對手。
從屍山血海中爬出來,他們已經不習慣和人正常比試切磋,一旦動手,就是搏命。
馬肉半邊烤得焦黑,撒了點鹽,聞著味道不錯,用匕首劃開,卻能看到一縷縷的血絲。
孟清和垂下眼,反手將匕首-插-在地上,狠狠的咬了一大口,像是初次嚐到血腥味的狼崽子,惡狠狠的撕扯。
他要在這裡生存,就必須適應這裡的一切。
聰明,狡詐,會坑人,在絕對的實力和強悍面前,無法百分百保障他的生命。
有個詞叫三省吾身,孟清和認為相當適合現在的自己。
吃肉的同時,一股鐵鏽味不停躥進鼻端,不知是未烤熟的馬肉,還是留在手上沒有洗淨的血腥。
弓兵看著孟清和,直到他把一整塊馬肉全部吃完,突然大笑著拍了拍他的肩膀,“成,你這樣的才是能在這裡活下去的。”
孟清和笑了,真心實意。那張略顯稚氣的面孔,不自覺的帶上一絲說不清道不明的韻味。
弓兵突然想起了在城外遇到的草原狐狸,油光水滑的皮毛,草原狼餓肚子,它們仍能吃飽。
搖搖頭,想多了吧?
“說起來你小子也算是好命的。第一次遇上韃子,能活下來的基本都不會那麼早死。”弓兵-拔--起被孟清和-插--在地上的匕首,站起身,“馬總旗運氣不好,下個總旗不知道是哪個孫子。”
孟清和聽著弓兵的嘮叨,沒有中途插言,他知道眼前這個漢子只是需要一個傾聽者。
一個鍋裡扒飯的弟兄,轉眼間就沒了,在邊塞的歲月,這樣的日子不知道還要經歷多少。
月上中天,弓兵起身,和同旗的幾個步卒上城頭巡邏,孟清和記住了他的姓名,姓高名福,很普通的名字,孟清和卻記得很牢。
此時,他才想起,自己竟不知道馬總旗的名字。
好笑嗎?
他只想哭。
雙手支在身後,長長的吸了一口氣,再吐出,胸口還是發堵。
乾脆閉上眼睛,張開嘴,用盡全部的力氣,吼出一句:“套馬的漢子你威武雄壯……漢子你威武雄壯……威武雄壯……雄壯……”
別怪他立體聲回放,因為他只會這一句。
吼完了,孟清和舒暢了,難怪鬱悶的人總喜歡找個沒人的地方吼上兩嗓子,的確舒爽。
三十幾步之外,一個牽著馬的修長身影一個踉蹌,差點沒左腳絆右腳撲倒在地。
幾個舉著火把路過的邊兵互相看看,心中同時升起一個疑問,這是哪個兔崽子半夜不睡覺學狼嚎?!
翌日,一騎快馬天沒亮就馳往驛站,騎士身上帶著指揮使徐忠的奏報,奏報上寫明斬敵首六百餘,獲戰馬一百八十餘,擒百夫長以下五十餘。
奏報末尾,徐忠特意提及沈瑄,言其在此戰中表現得極其勇猛,率眾騎出戰,一馬當先,斬敵首不下十數。
北平府的燕王也得到了訊息,在與道衍和尚對弈時,連連誇讚,“吾兄之子,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