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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即劫掠商人洪秀、方奉等,取其銀九百兩,沒其貨,奪其舡,仍禁其人,恬不為怪。積歲所為,劫贓無算,躬為盜賊。七當斬!
第八,收部將之女為妾,凡民間婦女有姿色者,俱設法致之,或收不復出,或旋入旋出。身為不法,故官丁效尤,俱以虜掠財貨、子女為常,好色誨淫,八當斬!
第九,人命關天。文龍拘錮難民,不令一人渡海,日給之米一碗,令往夷地掘參,遭夷屠殺無算。其畏死不肯往者,聽其餓死島中,皮島白骨如山。草菅人命,九當斬!
第十,疏請內臣出鎮,用其腹爪陳汝明、孟斌、周顯謨等,輦金長安,拜魏忠賢為父,繪冕旒(liú)像於島中。至今陳汝明等一夥,仍盤踞京中。皇上登極之賞,俱留費都門,是何緣故?交結近侍,十當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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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講 斬毛文龍(3)
第十一,奴酋攻破鐵山,殺遼人無算。文龍逃竄皮島,且掩敗為功。十一當斬!
第十二,開鎮八年,不能復遼東寸土,觀望養寇,十二當斬!(《薊遼督師袁崇煥題本》)
督師袁崇煥歷數毛文龍十二大罪狀後,毛文龍神喪氣奪,口不能言,惟叩頭求生。袁督師嚴厲地說:“爾不知國法久了,若不殺爾,東江一塊土,非皇上有也!”然後問東江各官等道:“文龍罪狀明否?”各官唯唯,沒人敢說話。又問眾兵,同樣也唯唯無辭。只有幾個毛文龍門下私人,稱其數年勞苦。袁崇煥厲聲斥責說:“毛文龍,不過就是一個匹夫罷了!因他守衛邊疆,官至都督,滿門封蔭,酬勞足夠了吧?他竟然敢欺騙朝廷,無法無天!我們要五年平奴,就要奉行列祖列宗制定的國法,今日不斬文龍,何以懲後?皇上賜給我尚方寶劍,正是這個原因。”這些人嚇得唯唯諾諾,不敢仰視。
夏允彝《倖存錄》關於袁崇煥斬殺毛文龍的記述
袁督師叩頭請旨道:“臣今誅文龍,以肅軍政。鎮將中再有如文龍者,亦以是法誅之。”又說:“臣五年不能平奴,求皇上亦以誅文龍者誅臣!”袁督師宣諭後,立即取下尚方劍,令水營都司趙不忮、何麟圖監斬,令旗牌官張國柄執尚方劍,斬毛文龍於帳前。這時毛文龍的兵將在帳外洶洶,但袁崇煥軍威嚴肅,且事出意外,這些兵將還不敢挑起正面衝突。
袁崇煥計斬毛文龍後,做了幾項善後工作:
第一,埋葬文龍遺體。命將毛文龍的遺體,裝棺安葬。袁崇煥親自到毛文龍靈柩前拜祭,祭奠其亡靈。祭詞雲:“昨日斬爾,乃朝廷###;今日祭爾,乃僚友私情。”遂下淚祭拜。
第二,安撫東江各官。只殺毛文龍一人,其餘不問,照舊任職。這樣就穩住了東江的局勢。
第三,整合皮島部伍。皮島的副、參、遊、都、守等官員,不下千員,既多又濫。如旅順參將毛永義所管3600員名,經過袁崇煥親自點核,能為兵者,不過千人。因此,對毛文龍的部眾,進行核查整編。分東江2�8萬官兵為四協:用毛文龍之子承祚管一協,用旗鼓徐敷奏管一協,另二協由東江各官舉遊擊劉興祚、副將陳繼盛二員分管。將毛文龍的印與劍、以及東江的事權,令副將陳繼盛代管。
第四,分賞東江官兵。將帶來餉銀10萬兩,分給各島官兵。
第五,遣散無辜民眾。安撫各島軍民,釋放獄中無辜。
第六,題請裁撤總兵。袁督師核查,毛文龍雖曾經誇口說有眾數十萬,其實官兵不過2萬人,不需設一“贅帥”,因此上疏請求皇上,應停此缺,“省糜費而杜隱憂”。
第七,移諮朝鮮國王。向朝鮮國王李倧,通報此事。
第八,立即奏報皇上。上《薊遼督師袁崇煥題本》(崇禎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到覆)。
袁督師處理完東江事後,於五月初九日,揚帆回航寧遠。
袁崇煥計殺東江總兵毛文龍一事,在朝廷上激起軒然大波——毛文龍該不該殺?袁崇煥此舉是同室操戈,還是為民除害?眾說紛紜。直到今天,學術界仍然見仁見智,爭議不休。三、評說不一
對於袁崇煥計斬毛文龍之事,朝廷和遼東都在爭論,當時和後世也在爭論,論是論非,難得共識。概括說來,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
一種看法是:毛文龍該殺;另一種看法是:毛文龍殺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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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講 斬毛文龍(4)
認為毛文龍該殺的,還分為三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毛文龍該殺,殺得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