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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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的學生
在倫敦,甘地發現自己完全迷失在一個陌生的異邦世界。四周的人們,他們的衣服,甚至他們的房子看起來都很奇怪。以往他對英國人的瞭解大多侷限於紙面上,但是眼下更困難的,可能是他不懂得英國社會風俗,這使得他非常不自在。
雖然甘地堅持吃素的誓言,但是這個誓言在此地的確很難持續。首先,是實際上的問題。他的房東太太以前沒遇過任何素食主義者,因此除了燕麥粥、蔬菜及麵包之外,不曉得還能給他吃什麼。他曾試著在一家廉價的餐廳吃飯,然而最後他只好再度以麵包果腹。除此以外,有個朋友告訴他,如果他不吃肉的話,那麼就無法打進英國社會。
這使得甘地更急迫於獲取其他的技巧,有助於讓他成為一個英國紳士,而不是個迷惑的陌生人。甘地年輕的時候,渴望打入英國社會並建立起自己的社會地位,但是這些目標到後來都被他摒棄了。到達倫敦的幾個月後,他變得很時髦而且對衣著常吹毛求疵。他去學跳舞、法文、演說,甚至還嘗試了小提琴,希望能學著去欣賞西方的音樂,這一切都和以前的他不一樣。
後來,他終於找到一家素食餐廳。他滿心高興地吃著到此地後的第一次正餐。甘地發現倫敦不只有其他素食主義者,還有一個素食團體。在和這個團體的會員交談中,甘地瞭解到,有的人是為了哲理與道德上的因素而吃素,也有的人則是為了健康。現在,吃素對他而言,也成為自覺性的選擇,不再只是義務。
素食者團體的存在,讓甘地興起了以寫文章來支援吃素的念頭,同時也讓他認識了一群志同道合的人。甘地頭一次知道《 薄伽梵歌 》( Bhag*ad Gita )這部史詩,也是經由素食者團體會員的介紹。實際上,這本史詩是印度教徒的聖書或祈禱書。甘地卻很不好意思地承認他以前從來沒讀過,然而在他的後半輩子裡,這本書對他影響極多。他看了舊約聖經,覺得無聊沉悶。可是,在新約福音中,他發現了耶穌登山訓眾這一篇。耶穌教人忍受屈辱,堅持非暴力的行為,深深打動了甘地的心。
在這段時間裡,甘地同時正忙於倫敦大學的課業。雖然大家都知道律師資格考試很簡單,有些學生甚至懶得去讀指定閱讀書籍,但是甘地依然非常用功。一*一年六月十日,他取得了律師資格。兩天後,他便立即起程,急3著回到故鄉,但是一直到他到了家,才知道母親已經去世了。他的哥哥因為不願甘地中斷學業,所以一直沒有告訴他。
回到印度之後,甘地才瞭解雖然他研究法律,但是卻沒學習如何去運用它。也許他是拿到了一個頗具名聲的英國學位,但是他卻不具有在印度執業的律師對印度法律應有的瞭解。更糟的是他不敢在大眾面前講話——這卻是律師必備的技巧。事實上他根本無法在任何一群人的面前說話,第一次開庭時,他太緊張太害羞,以致無法開口。
除此以外,甘地逐漸地明白,唯有權勢與參與政治的人才有分量。可是,當他想向某位他在英國時認識的英國官員為他哥哥說些好話時,結果卻很糟:甘地被粗暴地趕出那個人的辦公室。因此,他必須同時明白另一件事,那就是,在印度殖民地想在英國人與印度人間建立起各種關係,要比在英國本土更難。
甘地因為覺得自己在國內沒什麼前景,於是接受了當地一家*教徒的貿易公司提供的工作機會,到他們公司在另一英國殖民地——南非的分公司去。這家公司需要找個懂英文和法律的人代表公司待在那裡一年。事實證明,這份工作對甘地而言,是個嶄新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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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1)
第一章:就職典禮
一七*年四月三十日清晨,十三聲禮炮在曼哈頓的紐約市上空響起。同一時間,位於櫻桃街三號的一棟宅內,一名身材高大、捲髮,氣度高雅,身著棕色呢布裝、白色長襪和銀色扣帶鞋的男士,正在梳理頭髮,他的腰際間垂著一把優雅的長劍。
教堂鐘聲緩緩響了起來,群眾漸漸聚集,民兵列陣以待。約莫中午時分,一輛由四匹駿馬拖運的馬車停在屋前,前方是開道的隊伍和滿載官兵的馬車。四周圍觀的群眾抑不住喜悅之情,但求能一睹此人風采。這名高大的男子跨出屋子進入車座中,隊伍便緩緩開向國會會議舉行地點的聯邦大廳(Federal Hall)。成千上萬的紐約市民及來自美國其他十二州的民眾夾道揮手歡呼,為能見到這名眾望所歸,身系全民命運的領袖人物而振奮不已。整個美國正在向喬治·華盛頓(GeorgeWashington)將軍致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