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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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中,薛令之不厭“燈前讀書苦”,決心也要腰間配印,搏取公侯。
但是,在當時權貴士族們相互勾連的情況下,薛令之一個來自福建並無親故的毛頭小夥子,恐怕很難有晉升的機會,所以他只當了個右補闕(正七品或從七品),按唐朝的制度,大概就是一年給七十石米這樣的待遇。七十石米如果摺合現價,也就是1萬元左右,年收入才1萬元,對於身為“中央級”的官員來說,確實也不高。但是,依江湖夜雨猜想,他們的伙食也不會真差到“飯澀匙難綰,羹稀箸易寬”的程度,但有網友稱“抱怨收入低是公務員的基本功”,薛令之十有###主要還是對自己的官職一直沒有提升不是太滿意,當然也可能偶爾有頓飯確實不怎麼好吃,於是他的文人之癖就犯上來了,提筆在牆上寫了這樣一首詩。需要注意的是,這牆上題詩,看起來風雅,事實上也是大大地有風險的。黑矮宋江又包二奶,又殺人,但花了點銀子,依然沒有判死刑;但喝了半瓶酒發了回酒瘋,寫了首反詩,就被大刑侍候,打得血肉模糊,還差點丟了腦袋。小薛這首詩,雖然沒有丟腦袋,但是卻丟了飯碗。
事情也巧,此詩墨跡未乾,唐玄宗就來東宮“視察”了,他一眼就看到了這首詩。馬上就龍顏拉得比驢臉還長,他倒也沒有大發雷霆,而是讓人拿過筆墨來,在牆上續了這樣一首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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