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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面的賬,打一個月就得一州一年的正稅,打幾個月就得搭盡整個揚州府,所以仗打得越久對淮軍就越不利,因為,淮軍的地盤就這麼點。
而這只是賬面上的資料,實際上高郵州去年徵上來的秋糧已經交過,陸四在淮安城搞到的那批漕糧就有一部分是高郵徵上來的。
現在才是三月,離今年夏糧收割還有兩個多月,揚州各府縣包括淮安控制的地盤都沒法徵糧。
那淮軍之前的糧食從哪裡來的?
除了搶得的漕糧外,就是帶血的糧。
清鄉的成果。
初步統計,清鄉大約造成了七萬人死亡,其中以原明朝官吏士紳、地主富戶為主的反淮勢力佔了六成。
僅夏大軍在興化清鄉就致死多達三萬人,興化數家世代傳承的望族被連根拔起,其中不乏在嘉靖年間與嚴訥、郭樸、袁煒同有“青詞宰相”一稱的大學士李春芳家;崇禎十五年任東閣大學士,為內閣次輔的吳甡家。
這些興化望族被查抄出的金銀、銅錢堆積如山,田產糧食更是不計其數。也正是靠著清鄉的成果,淮軍才得以穩定發展,併為四鎮組建及縣鄉基層政權構建打下夯實基礎。
如今清鄉已經收尾,淮軍即將北上,不可能再興師動眾搞什麼清鄉,府縣地方政權的構架也不是為了橫徵暴斂,那麼怎麼在夏糧收割前籌措幾萬甚至十幾萬石乃至更多的軍糧?
鄭標使了三個辦法。
第一個辦法就是由淮安府衙出面向佔據廣大農村的“土賊”徵糧。這個徵糧是合法的,畢竟這幫“土賊”得到了大順的承認,並且很多人還被授予了大順官職。
在得到大順官職並得以繼續保持其對鄉村“統治”地位利益時,這些“土賊”就得向淮軍表示他們的誠意。
所謂權利和義務對等。
各縣土賊累計交納的糧食約有四萬餘石。
第二個辦法就是拿錢買,從任何途徑購買,前後大約購得一萬餘石。
第三個辦法則是“借”。
鄭標讓大量剛剛進入大順官府辦職的吏員書辦、縣鄉人員到百姓家打條子“借糧”,說所借之糧可以抵扣今年的夏糧,如果多出的話屆時官府可以退回並給予一定補償。
這個“借糧”在實際操作中難免會帶有半強制,一些地方為了完成上面交給的任務,甚至手段還過激了些,造成了一些不好的影響。
但“借糧”總比直接搶糧要更讓百姓接受,畢竟前陣明軍在淮安境內的所做所為百姓們不是瞎子。
所以,有條子拿總比直接被搶的好,而且再壞這條子也能頂稅不是。
透過“借”這個辦法,鄭標大概籌措了三萬多石糧食。
陸四在知道鄭標叫人向百姓“借糧”後,一開始很不高興,隨後卻讓鄭標組織人手印刷專門的借條,將借糧人由淮安府衙變成大順淮揚節度使,使之更加具有官方權威性。
同時,借鑑明朝的“捐慄納監”的辦法,允許百姓透過捐糧獲得府縣鄉地方政權的職位;如果不想當“官”,則根據出借糧食多少額定多少利息。
同時命直接張榜告示,明確“借糧條”可以全額抵扣賦稅,並在官府指定地方與白銀、銅錢進行兌換,但是兌換比例要低於市場價。
比如一百斤糧食市場價是400文的話,那一百斤的借糧條只能兌換350文。兌的越多,比例越低。
這個指定地方目前就定在淮安城原漕院衙門,如今這個衙門也是淮軍的金庫,裡面大小房屋堆積的都是從淮安城中士紳富戶查抄的家產。
鄭標擔心即便兌換比例較市面為低,但如果那些擁有借糧條的百姓還是蜂湧前來兌換真金白銀,那樣還是會讓淮軍的“硬通貨”大量外流,造成無法發放軍餉的局面。
陸四一想也是,他暫時還沒有精力理順經濟包括金融方面的事,所以讓鄭標每天只許兌五千兩左右。
其實也是做個小試點的意思,看看借糧條會對民間經濟結構產生什麼影響,之後再在政權穩固後加以調整改進。
鄭標前後籌措了有八萬多石軍糧,可以保證兩個月作戰需求,也能頂到夏糧收割。
三個辦法也是對淮安府境淮軍實際控制區域的變相“暴徵”,但只要淮軍能夠立足不敗,最終對百姓的傷害不會太大。
說白了,也是沒辦法。
為了儘可能減少糧道拉長對運輸的壓力,以及儘可能減少運輸途中糧食的消耗,陸四沐陽城做為存糧基地,這樣可以縮短一百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