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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上去將此人活捉了,並立即送到了東華門守衛指揮那裡。
這件事情發生在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初四傍晚,這一年皇宮的端午節因為這位“十步打一人,百米被活捉”的張差而過得不是很歡快。
第二天,朱常洛把自己差點挨棍子的事情報告給了萬曆皇帝,萬曆皇帝覺得這真有點不可思議,一個人拿著一根棍子就闖進了東宮,武功高強啊。但即使武功再高,東宮也不是隨便想闖進就闖進的啊。他下令趕緊查,於是,在七天內,把總管、巡城御史以及刑部等各級官員對張差進行了審訊,得出最終結果:此人是個瘋子。因為自己積攢的柴禾被當官的燒了,他就來京城告狀。後來遇到了兩個男子,說,在這裡告狀必須要拿一根棍子,並且給他指了進入慈慶宮的路線。於是,他就衝進了慈慶宮。
試想,一個瘋子憑著一根棍子就闖進東宮。東宮雖然談不上戒備森嚴,可也不是閒人想來就來的。這樣的判決當然不能讓很想知道真相的官員滿意。在這些人看來,這樣的判決簡直就是糊弄三歲小孩子嘛。
一位很想知道真相併且和張差接觸過的官員在五月十二日當場宣讀了他所查明的真相。在這份他所謂的真相里,主要有兩條,第一,他曾拿飯給張差吃,張差能吃能喝,根本就不像瘋子,而且他還招出了有人給他飯吃,並且告訴他進東宮見一個打殺一個。第二,張差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從東華門一直衝到慈慶宮,如果不是有人事先安排佈置,把張差安排到慈慶宮附近,那麼,張差就是神。
這份記錄與分析材料宣讀完畢,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