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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歲(開寶二年,公元969年),普度諸郡僧。”所謂“普度”,就是取消名額限制,只要有人申請出家,寺廟就可以給他剃頭髮,政府就承認他的僧人身份,免去他交稅、服兵役和勞役等公民義務。甚至,李煜還讓他的政府打出長期廣告,鼓勵道士改行去當和尚:“募道士為僧者,予二金。” 道士如果願意做和尚的話,可以得到二兩金子的獎勵。
有了這樣優惠的擴招政策,南唐境內的僧人數量猛增,光是金陵城裡就達到了一萬多。一下子增加了這麼多僧人,自然會造成寺廟住房緊張,吃飯穿衣也成問題。怎麼辦?李煜大手一揮:國家出錢,給他們建房,供他們穿衣吃飯!於是,在他普度僧人的後一年,南唐境內又掀起了一輪修廟的高潮,金陵城裡寺廟僧塔到處都是,甚至在李煜的後宮裡都有十多座。所有僧人吃飯穿衣也全部由國家財政撥款。
為了表示對佛祖的虔誠,李煜把小周後也拉進了信佛的隊伍中。每天下朝後,他與小周後戴著僧人的帽子,披著袈裟,一起到宮中的佛堂裡唸經拜佛。由於長期不斷地磕頭,前額都淤血了,形成了一個瘤子。最可笑的是,他這個日理萬機的國主,居然抽出時間來親自為僧人削“廁簡”,也就是上廁所用的小竹片。據說他削完後還要在自己的臉上刮一刮,試試這竹片子的光滑程度,免得用的時候扎傷了大師們某個部位的嬌嫩肌膚。
由於李煜不僅是個虔誠的佛徒,而且還很多情,因此,他對和尚動了尼姑之類的案件,常常發表獨特的處理意見。他說:“這些和尚尼姑之所以要偷偷摸摸,目的不就是要結婚嘛,如果打他們一頓板子,然後讓他們還俗,那不正好如了他們願了?所以對他們衝動的懲罰,我的意見是不能讓他們還俗,也不用打他們,讓他們去拜三百次菩薩就可以了。”(《江南野史》卷三)國主這麼一表態,下面的人包括老和尚在內自然只好乖乖聽從。結果,在李煜的這把保護傘下,南唐的*和尚們“奸濫公行,無所禁止”(馬令《南唐書》卷二十六),公然不把佛門的清規戒律當回事,真叫做“無發(法)無天”了。傳說,李煜有一回微服私訪,在金陵城的妓院裡碰上一個和尚正在大擺酒席。這個和尚吹拉彈唱划拳喝酒樣樣來得,見李煜人長得帥氣,說話又文雅,便拉著他一起喝酒作樂。李煜喝到興頭上,拿起筆在妓院的牆壁上秀了一把書法,題上了“淺斟低唱偎紅倚翠大師,鴛鴦寺主,住持*教法”一行大字,意思是我封你做“喝酒泡妞的大師”、“ 鴛鴦寺”的方丈,專門負責傳授*法門。那和尚哪會想到這是當今皇上在開他的玩笑,喝過酒,就摟著*玩他的去了。李煜居然也毫不在意,慢步走出妓院,回宮後還將這件事情當作笑話說給大臣徐鉉聽。(《清異錄》)
對佛徒是這個樣子,對真正有罪的囚徒,李煜也常看佛祖的面子進行處置。據說,如果上報死刑犯那天恰好碰上了佛教中規定的“齋日” ,李煜會叫人在皇宮中的佛像前點上一盞燈,稱為“命燈”,如果命燈在天亮前熄掉,李煜就簽字同意執行死刑,如果還亮著,就寬大處理。他這樣做的結果,是為宮裡的太監們又新添了一條財路。那些有錢的囚犯家屬常常用重金收買太監,讓他們暗中給燈添油,保證命燈可以亮到天明。於是,李煜不知不覺中又把佛祖變成了某些人的財神菩薩。
然而,更加讓李煜想不到的是,北方宋朝的皇帝趙匡胤也在密切關注著他狂熱的興佛運動。前面我們說過,趙匡胤的理想是統一天下,建設天下一家的大同社會,因此李煜這塊只剩下一畝三分的自留地就成了他的“革命物件”之一。只不過,他老謀深算,知道革命要講究點方式方法、戰略戰術,要用最小的代價取得最大的成果。因此,刺探南唐的虛實,消耗南唐的國力,削弱李煜的鬥志,就成了他“革命行動”的第一步。李煜對佛教事業的熱心,使他找到了一個絕好的機會。於是,宋朝的間諜,就在李煜對佛教的狂熱中,不知不覺地來到了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