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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於航!”我停頓了一下,一字一句地對她說:“於航,我愛你!”
於航好像聽到了晴天霹雷,一下子愣住了。她似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眼睛流露出質疑的神情,好半天沒有喘過氣來。她手裡的蛋糕突然滑落了一地,只聽她“哇”的一聲緊緊地擁著我哭了起來。
我沒有勸她,只是用手輕輕地拍了拍她的肩膀,任她哭個痛快。我知道這三個字讓她等的太久了,對她來說來的很不容易。就像一個委屈了多年的孩子突然有一天得到了人們的理解一樣。
遠離那個場景,逃避那個情緒,我又回到了真實的自我。我經常告戒自己:要好好生活,好好愛於航。可是,無論我怎麼努力都無拘於事,我左右不了自己的心。每次和於航在一起的時候,眼前都會閃過楊晨的影子,總是有意無意地把她們放在一起比較。比較的結果往往是於航勝出,於航身上的優點遠遠多於楊晨,我能感受到:於航對我付出的感情遠遠多於楊晨。然而,是上天賜予我一個扭曲的心,愛情的天平總是偏向楊晨。我狠狠地罵自己太賤,可無論怎樣也改變不了我對楊晨的一片痴心。
不管怎樣,我還是帶著於航見了我所有的哥們,並告訴他們這次我是認真的:找的是結婚物件。
哥們大林見到於航以後,撇著嘴繃緊了臉說:“兄弟,這個不錯,比楊晨好多了,我看行。”
我笑了笑沒有說話,心裡很不滋味,大林的好壞之分完全取決於你是否請他吃過大餐而已。
於航很懂事理,至少我老爸老媽很喜歡她,記得第一次帶她去我家的時候,她的言行舉止都讓我爸媽感到滿意——雖然我也知道於航在我爸媽面前隱藏了很多缺點,至少說明她懂事兒了。
於航走後,老媽悄悄地跟我說:我看這姑娘挺不錯的,還勤快,要不你到他們家去一趟,見見她的父母,要是沒意見啊,這事兒就這麼定了。
我對老媽說:急什麼啊,我總得多領幾個讓你們有個選擇吧!
老媽把眼一瞪說:不許你胡來,我和你爸對於航很滿意,你要再帶別的女孩子回來,家門我都不讓進。
我說:好好好,聽您老人家的還不行嗎?不過呢,也不要這麼著急的定下來,我們還要再磨合一段時間,增進一下感情嘛!如果萬一感情不合,結了婚再去離婚你說麻煩不?
老媽說:你這孩子,還沒結婚呢就想著離婚,不知道你腦子裡整天裝的是什麼東西?找個好姑娘不容易,別再飄了,該安穩下來了我的乖乖!
老媽說的對,我是該安定下來的時候。我累了,不想再飄忽不定了。我要找個女孩子把自己的人生就這麼交託了。哪怕我不愛她,但至少她要愛我。
人生如戲,變幻無常。愛的人不能共朝暮,不愛的人卻可以常廝守。這世界真奇怪!老媽告訴我過一句話:人,這一輩子總歸要傻一次。我和楊晨感情糾葛算不算傻了一次呢?如果這種感情叫傻,那麼我願意這輩子永遠傻下去。
老媽還說:和誰過一輩子都是過,時間長了自然會產生感情,人生短短的幾十年一眨眼的工夫就過完了,別要求太多,合得來就行。
老爸的話更具有哲理性,他說:你要學會用藝術的眼光去欣賞對方,別整天想著改變別人,把對方雕刻成符合自己心中的形象。誰都希望得到對方的欣賞而不希望成為別人刀下的雕刻品。
這些道理我都懂,我也沒有對別人指手畫腳、挑三揀四。我的人可以屬於她,可我的心卻背道而馳,我無法改變自己的心,難道這也是我的錯?
轉眼間和於航在一起已經半年有餘了。我以為我在思想上已經足夠圓熟了。然而,我錯了。在這半年裡,我從來都無法掌控自己的身體,只有楊晨,只有她,永遠地引領著我,從來都走在我無法到達的地方。我想用一切表示方向的指示的詞語來形容她,比如北斗星,比如燈塔,比如火種……
一天又一天過去了,楊晨依舊令我著迷。我迷戀她的所有,她的矛盾,她可以熱情如火,不知疲倦地讓自己怒放,我們做愛的時候她會遭遇難以忍受的疼痛一樣死死纏住我,在我的肩頭留下深深的指痕和牙印。她可以幽雅如水,精心裝扮她的容顏,吸一種叫“紅青百年”的英國煙,或者支著白色圍巾在月光裡舞蹈……
第四十章
2007年的深秋,我隨於航來到了她的家鄉——橘子城。
這是我權衡已久的決定。
我要離開北京,換個新的環境,想重新開始我的生活。也許,只有離開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