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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來安排自己的生活、組成日本社會。“以天皇為中心的等級式道義社會,以層層的恩義為磚石,維持其穩定與和諧。每個日本人都不再是單獨的個人,他是這個恩義大世界的有機組成部分,而且他本身和鄰近的人也是一個具體而微的恩義宇宙。每個人都要明白自己在這個宇宙中的位置,他的一言一行都要符合其身份地位,不能越界。”
2。 同質化與集體無意識
日本人十分強調個人與集團的“一體化”,即在一個封閉的範圍內,透過鼓勵成員的全身心投入營造出一種同舟共濟、患難與共的歸屬感,從而強化集團的作用。這是日本被貼上諸如“集團動物”、“團隊精神”、“不事二主”、“從一而終”標籤的根本原因。正是日本人的這種集團主義和服從意識使日本社會高度同質化,並由此派生出日本社會的獨特性。
在中國社會中,血緣的凝聚力是構成社會組織結構的核心。而在日本,地緣的凝聚力則在構建社會組織機構中居於主導。由於近代之前的日本社會缺失姓氏制度,使其難以建立起依託姓氏的宗族制度,取而代之的是對地方權力長官的效忠。這種制度在現代日本社會則演化成為對利益集團的效忠,這是日本集團主義的歷史淵源。集團主義長期以來被公認為日本社會最為明顯的文化特徵。它指的是一個集團的全體成員在感情上相互依賴,在行動上休慼與共的社會價值和行為模式。集團主義的價值觀強調:當個人在處理與集體(小至家庭、大至國家)之間的關係時,個人應當多以集團的整體利益為出發點,避免因為個人的喜好而傷害到整體的利益,要做到相互協調、滅私奉公。因此,在這樣一種“集團利益高於個人利益”的價值觀引導下,個人與集體之間雖然也強調“以和為貴”,但是如果個人的言行與集體定下的規範不符,就可能成為被人指責和孤立的物件。任何與“違規者”相關的親朋好友,乃至於其所屬的集團,也將會因此而承受巨大的社會壓力。
正是這樣一種社會價值觀的長期作用培養了日本人強烈的集團歸屬意識──人們時時意識到自己屬於集團的一員、個人應該屬於集團、集團成員由一種共同命運和共同利益聯絡在一起,因此以集團為本位的日本社會從根本上否定了具有獨立人格之個體的存在。日本人有著怕被排除在集團之外的“先天”憂慮,因此並不過分堅持自己的主張,而是儘可能地和周圍的人步調一致,即使有意見分歧也願意圓滿解決。作為“集團本位”之社會心理的無意識表現,日本人在被徵求意見時往往會“不由自主地”反問:“大家是怎麼說的?”日本人不願意固執己見、突出自己,更喜歡贊同大家的意見從而達到統一的目的。正是由於這種思想,日本人十分注意別人對自己行為的評價。被人瞧不起、或遭到拒絕,特別是在大庭廣眾面前時,會感到一種恥辱。
思維方式決定著行為方式。日本人“與眾不同”的思維方式決定了他們“與眾不同”的行為方式。日本人與中國人最大的不同莫過於喜歡合群和重視集團的共同行動。一千多年以來,日本社會一直以集團為中心,因此形成了許多不用言傳、只用某一動作即能互相理解的表達方法,某些想法甚至需要在不言自明的沉默中傳遞。只有能夠做到相互間心領神會的才是自己人,反之視為外人,並以“客”待之。一個形象的說法是:日本人就像池子中的一群小魚,秩序井然地朝著一個方向遊動;如果有一塊石子投入水中,攪亂了這個佇列,它們就會轉變方向,朝著相反的方向游去;無論怎樣變化,它們始終保持佇列整齊、成群遊動。
分析日本國民性形成原因的一個合適方法是從考察日本的家族制度入手。日本傳統的家族制度作為日本民族凝聚力的核心,在培養國民的國家觀念、形成民族團結方面產生過巨大的威力。在日本傳統家族制度建立之後,幾乎難以找出足以導致改朝換代的爭鬥,更少有能夠改變歷史程序的內部不同派別的殊死拼殺。因此,儘管日本是個“開化”甚遲的國家,但是較強的民族凝聚力使日本人減少了“內耗”、得以實現社會經濟相對穩定的發展,從而做到“後來居上”。而一旦國家與民族受到外來威脅(如元朝曾對日本用兵、幕末西方殖民者以武力叩關)或需要一致對外(近代以來發動一系列對外侵略戰爭)時,全體國民就表現出高度的團結與統一,自覺作出獻身式的奉獻。
近代日本國民的文化性格(3)
集團主義發展的最終歸宿是所謂“忠君愛國”,就是在“國家至上”的信念引導下,抑制和放棄自我、無條件地服從天皇和國家。在近代日本發動的一系列對外戰爭